皮卡車消費稅
『壹』 急:皮卡車是否繳納消費稅----在線等
皮卡屬於乘用車類應征消費稅,適用稅率根據排氣量決定:
(1)氣缸容量(排氣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1%
(2)氣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
(3)氣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5%
(4)氣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9%
(5)氣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12%
(6)氣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25%
(7)氣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40%
一)小汽車稅目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消費稅新增和調整稅目徵收范圍注釋」第七條及有關規定:汽車是指由動力驅動,具有四個或四個以上車輪的非軌道承載的車輛。小汽車稅目下包括兩個子目: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
◆一般規定:
1、乘用車
含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含)的,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用於載運乘客和貨物的各類乘用車
2、中輕型商用客車
含駕駛員座位在內的座位數在10至23座(含23座) 的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用於載運乘客和貨物的各類中輕型商用客車。
◆特殊規定:
1、改裝車:
(1)用排氣量小於1.5升(含)的乘用車底盤(車架)改裝、改制的車輛屬於乘用車徵收范圍。
(2)用排氣量大於1.5升的乘用車底盤(車架)或用中輕型商用客車底盤(車架)改裝、改制的車輛屬於中輕型商用客車徵收范圍。
2、 電動汽車不屬於本稅目徵收范圍;
3、車身長度大於7米(含),並且座位在10至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車,不屬於中輕型商用客車征稅范圍,不徵收消費稅。
二、結合車輛類別代碼確定國產應征消費稅小汽車
車輛類別代碼:是指經省級發展改革委審核批准,並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公告,隨同小汽車車輛合格證明一同記載的產品型號。
產品型號或車輛型號代碼數字欄位的第一位數為產品的類型代碼:
(一)轎車:―― 「7」
應征消費稅的小汽車范圍
(二)客車:――「6」
結合產品汽車的產品型號第二、三位阿拉伯數字(即主參數代號)是客車的車輛長度(m)。輕型客車的車輛長度是3.5m-7m,中型客車的車輛長度是7m-10m以及產品合格證明中記載的車輛座位數一並考慮:
1、客車的車輛長度是3.5m-7m且座位數小於23座(含)的屬應征消費稅范圍車輛;
2、車輛長度是7m(含)-10m並且座位在10至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車,不徵收消費稅范圍
(三)改裝車:――「5」
利用小汽車底盤或整車改裝的車輛應征消費稅,利用貨車改裝 車輛不徵收消費稅。
改裝車輛一般應具有改裝前及改裝後兩種類型車輛的合格證明,對改裝前合格證明記載汽車屬應征消費稅的車輛,改裝車亦為應征消費稅車輛;改裝前合格證明記載為不屬於應征消費稅的車輛,改裝車為不征消費稅的車輛。
(四)越野車:――「2「
『貳』 皮卡車購置稅是多少
根據財政部
財會[2000]18號有關規定:
企業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的應稅車輛,按規定交納的車輛購置稅,應計入汽車的成本。因為它屬於購進固定資產的相關稅費。
中國汽車消費稅的稅率已基本制定,未出台的原因在於兩套徵收方案的抉擇,是分5檔次還是分7檔次。
按7檔次徵收,最低稅率將只有1%;而5檔次的最低稅率則是3%,這就是兩套方案中最大的不同。在7檔次徵收方案中,細化了排氣量的分類,僅針對轎車就會按1升、1.5升、2.0升、2.5升、3.0升、4.0升等區分為7個區間,最低稅率可低至1%,最高稅率仍舊是20%。此外,其他檔次的稅率范圍將在3%~25%之間波動,而其他類型的乘用車稅率則為1%~9%之間。
一些專家學者提出了關於汽車購置稅的建議,汽車購置稅可將統一的10%購置稅稅率降到5%~8%之間。財政部稅政司流轉稅處負責人認為,「按檔次徵收稅率將是今後主要汽車稅改革方向,而新汽車消費稅只是針對汽車的生產環節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如果要促進產業發展的話,還需要鼓勵國內消費者購買汽車,為此汽車購置稅的確存在下調的可能。目前工作重點還在汽車消費稅上,購置稅尚未被提上議程。」
一是將轎車和越野車子目合並成乘用車子目。
二是乘用車消費稅分為5檔,即排氣量小於1.0升的稅率為3%;排氣量1.0升(含)至2.2升的稅率為5%;排氣量2.2升(含)至3.0升的稅率為9%;排氣量3.0升(含)至4.0升為14%;排氣量4.0升(含)以上徵收20%消費稅。
三是對24座以下客車,排氣量小於2.0升的,仍適用現行的3%稅率,對排氣量2.0升(含)至3.0升的適用5%稅率,對排氣量在3.0升(含)以上的增設8%的稅率。
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低於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
。
自用車稅率計算:價外費用×10%
其中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
進口車稅率計算: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計稅價格×10%;
購置稅額是徵收汽車售價(不含稅價)的10%,公式為:
新車購置稅額=購車價格(含稅價)/1.17*10%。
『叄』 皮卡車上牌要交哪些稅
1、車輛購置稅
按照規定,1.8及其以上排量的車輛購置稅稅率為10%,而國內絕大多數皮卡的排量都在1.8以上,因此這里按10%計算,計算方式是:汽車銷售發票價格÷(1+17%)×10%=應繳納購置稅,其中17%為車輛增值稅。
通常皮卡的載重量在1噸左右,最大不超過3噸,因此每年需要繳納的車船稅正常為16-120元,最重的皮卡也不會超過360元。
(3)皮卡車消費稅擴展閱讀:
除了上述稅收之外,一輛皮卡真正到手的落地價包含很多費用,後續還有保險費、上牌費等,如果你是按揭貸款的話,還需要按揭手續費。不管是哪個步驟,消費者都要心中有數,了解一輛皮卡的價格構成,防止不法商家暗中加價,造成損失。
『肆』 消費稅的征稅稅目有哪些
一、消費稅稅目稅率(稅額)表
稅 目 徵收范圍 計稅單位 稅率(稅額)
一、煙
1.甲類卷煙 45%
2.乙類卷煙 包括各種進口卷煙 40%
3.雪茄煙 40%
4.煙絲 30%
二、酒及酒精
1.糧食白酒 25%
2.薯類白酒 15%
3.黃酒 噸 240元
4.啤酒 噸 220元
5.其他酒 10%
6.酒精 5%
三、化妝品 包括成套化妝品 30%
四、護膚護發品 17%
五、貴重首飾及珠寶
玉石 包括各種金、銀、珠
寶首飾及珠寶玉石 10%
六、鞭炮、焰火 15%
七、汽油 升 0.2元
八、柴油 升 0.1元
九、汽車輪胎 10%
十、摩托車 10%
十一、小汽車
1.小轎車
氣缸容量(排氣量,下同)在2200毫升以上的(含2200毫升) 8%
氣缸容量在1000毫升至2200毫升的(含1000毫升) 5%
氣缸容量在1000毫升以下的 3%
2.越野車(四輪驅動)
氣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上的(含2400毫升) 5%
氣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下的 3%
3.小客車(麵包車) 22座以下
氣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上的(含2000毫升) 5%
氣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下的 3%
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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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2001]84號
成文日期:2001-05-11
字體:【大】【中】【小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比例稅率調整為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
(一)定額稅率: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每斤(500克)0.5元。
(二)比例稅率:
1.糧食白酒(含果木或穀物為原料的蒸餾酒,下同)25%。
下列酒類產品比照糧食白酒適用25%比例稅率:
——糧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合生產的白酒
——以糧食白酒為酒基的配置酒、泡製酒
——以白酒或酒精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無法確定的配置酒、泡製酒
2.薯類白酒15%。
二、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計稅辦法。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計稅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實行從價定率計算應納稅額的辦法調整為實行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相結合計算應納稅額的復合計稅辦法。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比例稅率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進口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單位和個人,都應依照本通知的規定繳納從量定額消費稅和從價定率消費稅。
三、糧食白酒、薯類白酒計稅依據。
(一)生產銷售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實際銷售數量。
(二)進口、委託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分別為海關核定的進口征稅數量、委託方收回數量、移送使用數量。
(三)生產銷售、進口、委託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價定率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其有關規定執行。
四、調整啤酒消費稅單位稅額。
(一)每噸啤酒出廠價格(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的,單位稅額250元/噸;
(二)每噸啤酒出廠價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單位稅額220元/噸。
(三)娛樂業、飲食業自製啤酒,單位稅額250元/噸。
(四)每噸啤酒出廠價格以2000年全年銷售的每一牌號、規格啤酒產品平均出廠價格為准。2000年每一牌號、規格啤酒的平均出廠價格確定之後即作為確定各牌號、規格啤酒2001年適用單位稅額的依據,無論2001年啤酒的出廠價格是否變動,當年適用單位稅額原則上不再進行調整。
啤酒計稅價格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五、停止執行外購或委託加工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包括以外購已稅白酒加漿降度,用外購已稅的不同品種的白酒勾兌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對外購已稅白酒進行調香、調味以及外購散裝白酒裝瓶出售等)外購酒及酒精已納稅款或受託方代收代繳稅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購進的已稅酒及酒精,已納消費稅稅款沒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
六、停止執行對小酒廠定額、定率的雙定征稅辦法,一律實行查實徵收。小酒廠指會計核算不健全的小型業戶。
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制定酒類關聯企業征稅辦法。具體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商財政部另行制定。
八、本《通知》自2001年5月1日起執行。原有規定與本《通知》有抵觸的,以本《通知》為准。
三、財稅[2006]33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2006-03-20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適應社會經濟形勢的客觀發展需要,進一步完善消費稅制,經國務院批准,對消費稅稅目、稅率及相關政策進行調整。現將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關於新增稅目
(一)新增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遊艇、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稅目。適用稅率分別為:
1.高爾夫球及球具稅率為10%;
2.高檔手錶稅率為20%;
3.遊艇稅率為10%;
4.木製一次性筷子稅率為5%;
5.實木地板稅率為5%。
(二)取消汽油、柴油稅目,增列成品油稅目。汽油、柴油改為成品油稅目下的子目(稅率不變)。另外新增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個子目。
1.上述新增子目的適用稅率(單位稅額)分別為:
(1)石腦油,單位稅額為0.2元/升;
(2)溶劑油,單位稅額為0.2元/升;
(3)潤滑油,單位稅額為0.2元/升;
(4)燃料油,單位稅額為0.1元/升;
(5)航空煤油,單位稅額為0.1元/升。
2.上述新增子目的計量單位換算標准分別為:
(1)石腦油 1噸=1385升;
(2)溶劑油 1噸=1282升;
(3)潤滑油 1噸=1126升;
(4)燃料油 1噸=1015升;
(5)航空煤油 1噸=1246升。
計量單位換算標準的調整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二、關於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進口上述新增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本通知的規定申報繳納消費稅。
三、關於取消稅目
取消護膚護發品稅目,將原屬於護膚護發品征稅范圍的高檔護膚類化妝品列入化妝品稅目。
四、關於調整稅目稅率
(一)調整小汽車稅目稅率。
取消小汽車稅目下的小轎車、越野車、小客車子目。在小汽車稅目下分設乘用車、中輕型商用客車子目。適用稅率分別為:
1.乘用車。
(1)氣缸容量(排氣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的,稅率為3%;
(2)氣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稅率為5%;
(3)氣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稅率為9%;
(4)氣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稅率為12%;
(5)氣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稅率為15%;
(6)氣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稅率為20%。
2.中輕型商用客車,稅率為5%。
(二)調整摩托車稅率。
將摩托車稅率改為按排量分檔設置:
1.氣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稅率為3%;
2.氣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稅率為10%。
(三)調整汽車輪胎稅率。
將汽車輪胎10%的稅率下調到3%。
(四)調整白酒稅率。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比例稅率統一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從量定額稅的計量單位按實際銷售商品重量確定,如果實際銷售商品是按體積標注計量單位的,應按500毫升為1斤換算,不得按酒度折算。
五、關於組成套裝銷售的計稅依據
納稅人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與外購或自產的非應稅消費品組成套裝銷售的,以套裝產品的銷售額(不含增值稅)為計稅依據。
六、關於以自產石腦油用於本企業連續生產的納稅問題
生產企業將自產石腦油用於本企業連續生產汽油等應稅消費品的,不繳納消費稅;用於連續生產乙烯等非應稅消費品或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繳納消費稅。
七、關於已納稅款的扣除
下列應稅消費品准予從消費稅應納稅額中扣除原料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一)以外購或委託加工收回的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夫球桿。
(二)以外購或委託加工收回的已稅木製一次性筷子為原料生產的木製一次性筷子。
(三)以外購或委託加工收回的已稅實木地板為原料生產的實木地板。
(四)以外購或委託加工收回的已稅石腦油為原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五)以外購或委託加工收回的已稅潤滑油為原料生產的潤滑油。
已納消費稅稅款抵扣的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
八、關於新增和調整稅目的全國平均成本利潤率
新增和調整稅目全國平均成本利潤率暫定如下:
(一)高爾夫球及球具為10%;
(二)高檔手錶為20%;
(三)遊艇為10%;
(四)木製一次性筷子為5%;
(五)實木地板為5%;
(六)乘用車為8%;
(七)中輕型商用客車為5%。
九、關於出口
出口應稅消費品的退(免)稅政策,按調整後的稅目稅率以及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十、關於減稅免稅
(一)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暫按應納稅額的30%徵收消費稅;航空煤油暫緩徵收消費稅。
(二)子午線輪胎免徵消費稅。
十一、其他相關問題
(一)本通知實施以後,屬於新增稅目、取消稅目和調整稅目稅率的應稅消費品,因質量原因發生銷貨退回的,依照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具體操作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
(二)商業企業2006年3月31日前庫存的屬於本通知規定征稅范圍的應稅消費品,不需申報補繳消費稅。
(三)對單位和個人欠繳的消費稅,主管稅務機關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及時清繳。
(四)出口企業收購出口應稅消費品的應退稅額的計算,以消費稅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註明的稅額為准。
(五)出口企業在2006年3月31日前收購的出口應稅消費品,並取得消費稅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的,在2006年4月1日以後出口的,仍可按原稅目稅率辦理退稅。具體執行時間以消費稅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開具日期為准。
十二、關於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執行。以下文件或規定同時廢止:
(一)《關於印發〈消費稅徵收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3號)第四條、第十一條。
(二)《關於〈消費稅徵收范圍注釋〉的補充通知》(國稅發[1994]026號)。
(三)《關於CH1010微型廂式貨車等有關徵收消費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4]303號)。
(四)《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消費稅若干征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84號)第四條。
(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部分油品徵收消費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4]1078號)第一條、第二條。
(六)《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皮卡」改裝的「旅行車」徵收消費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217號)。
(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美寶蓮全天候粉底液等產品徵收消費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1231號)。
『伍』 皮卡車的購置稅怎麼計算
摘錄了相關政策條文,給予參考:
1、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車輛購置稅的計稅價格根據不同情況,按照下列規定確定:(一)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第七條國家稅務總局參照應稅車輛市場平均交易價格,規定不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 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於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按照最低計稅價格徵收車輛購置稅。」
2、車輛購置稅征管辦法「第八條 最低計稅價格是指國家稅務總局依據車輛生產企業提供的車輛價格信息,參照市場平均交易價格核定的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
可見,一般是按照車價計算購置稅,如果發票價格低於計稅價格,稅務機關可以按照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徵收購置稅。(稅率10%)
『陸』 皮卡車車輛購置稅是多少
根據財政部 財會[2000]18號有關規定:
企業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的應稅車輛,按規定交納的車輛購置稅,應計入汽車的成本。因為它屬於購進固定資產的相關稅費。
中國汽車消費稅的稅率已基本制定,未出台的原因在於兩套徵收方案的抉擇,是分5檔次還是分7檔次。
按7檔次徵收,最低稅率將只有1%;而5檔次的最低稅率則是3%,這就是兩套方案中最大的不同。在7檔次徵收方案中,細化了排氣量的分類,僅針對轎車就會按1升、1.5升、2.0升、2.5升、3.0升、4.0升等區分為7個區間,最低稅率可低至1%,最高稅率仍舊是20%。此外,其他檔次的稅率范圍將在3%~25%之間波動,而其他類型的乘用車稅率則為1%~9%之間。
一些專家學者提出了關於汽車購置稅的建議,汽車購置稅可將統一的10%購置稅稅率降到5%~8%之間。財政部稅政司流轉稅處負責人認為,「按檔次徵收稅率將是今後主要汽車稅改革方向,而新汽車消費稅只是針對汽車的生產環節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如果要促進產業發展的話,還需要鼓勵國內消費者購買汽車,為此汽車購置稅的確存在下調的可能。目前工作重點還在汽車消費稅上,購置稅尚未被提上議程。」
一是將轎車和越野車子目合並成乘用車子目。
二是乘用車消費稅分為5檔,即排氣量小於1.0升的稅率為3%;排氣量1.0升(含)至2.2升的稅率為5%;排氣量2.2升(含)至3.0升的稅率為9%;排氣量3.0升(含)至4.0升為14%;排氣量4.0升(含)以上徵收20%消費稅。
三是對24座以下客車,排氣量小於2.0升的,仍適用現行的3%稅率,對排氣量2.0升(含)至3.0升的適用5%稅率,對排氣量在3.0升(含)以上的增設8%的稅率。
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如果低於國稅總局頒布的最低計稅價格則按國稅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征) 。
自用車稅率計算:價外費用×10% 其中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
進口車稅率計算: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計稅價格×10%;
購置稅額是徵收汽車售價(不含稅價)的10%,公式為:
新車購置稅額=購車價格(含稅價)/1.17*10%。
『柒』 福特猛禽為什麼不用交消費稅
滿意回答
國家規定皮卡是商用車 所以才會在城市內一樣限行,不過現在皮卡企業正在上報打算把皮卡歸類到乘用車裡面,車管所上牌登記時候貌似皮卡也是登記到商用車裡面的。
『捌』 皮卡車如何上稅
皮卡算是乘用車范圍。
排氣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車,消費稅稅率由15%上調至25%。
如果要計算購置稅的話,必須先將17%的增值稅剔除,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1.17,然後再按10%稅率計征車輛購置稅。
比如,你購買一輛12萬元的國產車,去掉增值稅部分後按10%納稅。計算公式是(120000÷1.17)×10%=9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