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車燈加裝
⑴ 皮卡車頭頂加一排大燈多少錢
你好這個汽車,車頂加裝一排大燈的話,在我們這邊正常的價格在2000到3000。
⑵ 新式黃色長城皮卡車前大燈罩換一個的話要多少錢,裡面燈是好的不用換。
30到50多塊錢把各地情況不同
⑶ 皮卡車燈光具體怎麼操作。
看儀表盤,車燈直線標志是遠光,車燈向下標志是近光。
⑷ 汽車大燈更換,需要多少錢呢
汽車大燈更換,需要多少錢呢?改裝led大燈有三種比較流行的方法,分別是只更換燈泡,更換國產led大燈和更換進口led大燈。只更換大燈燈泡,大概只需要500元左右,價格較低但是照明效果提高不大,而且還容易發生故障。更換國產的led大燈,比如阿帕等品牌,更換一套一體化led大燈大概需要2000元左右,照明效果好,性價比高。更換進口品牌的led大燈,比如歐司朗等品牌,換下來一套大概需要5000元左右,效果其實和國產的led燈相差無幾。至於怎麼選擇,還是需要車主自行考慮。
汽車改裝led大燈需要3000元左右,改裝led大燈注意事項:
1、改裝led大燈並不是簡簡單單地換個燈就完事了,還要對光線進行調整以保障在漆黑的晚上能夠合理而充分地照亮前方道路;
2、改裝了led大燈實際上屬於改變了車輛的技術參數,所以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是過不了年審的。所以在改裝led大燈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所在地的車管所嚴不嚴或者黃牛給不給力;
3、改裝了led大燈之後,保險公司有可能會拒接賠償大燈的損壞費用,一個原廠鹵素大燈總成通常是在1500元左右,並且改裝的燈也廢了。這一點也是要各位車主權衡利弊。
⑸ 汽車改裝大燈合法嗎
改燈一般分兩種,一種是加裝天使眼、惡魔眼等裝飾燈,這種改法主要是為了炫酷。第二種是升級大燈提高照明度,像改氙氣大燈雙光透鏡或改LED車燈。第一種是很難過的,因為外觀改動過大,是違規的。
第二種要看具體情況,首先你的改燈結果要符合以下要求:
1、禁止散光。改燈的最佳方案是加雙光透鏡,改後的光線不眩目不散光,不影響他人的安全駕駛;
2、每輛車子的高度不一樣,所以要調好燈光角度,避免影響他人安全駕駛;
3、近光不低於1050流明,遠光不低於1450流明;
4、行駛中的車輛光照強度不低於15000CD,不高於120000CD;
5、要求色溫不高於6000K,不然年檢設備無法檢測到燈光。
目前來看,在阿帕這里進行正確改燈的車主,在全國各地大部分城市還沒有出現無法通過的情況。但各地的交警部門的年審要求有差異,我建議您改裝之前最好詢問一下當地的年檢情況。
⑹ 自己有一輛豐田坦途皮卡,由於經常晚上跑鄉下,想改車燈,所以請網友推薦一個長沙比較好的車燈改裝店。
建議在原車大燈上改雙光透鏡氙氣燈,但是一定要加透鏡,不能單獨改氙氣燈哦,只有透鏡才能起到聚光作用!
⑺ 想在車頭前面加裝led燈帶,不知道什麼牌子的好,皮卡車
是日行燈么?這個市場太亂,質量無法保證,建議到實體店安裝有售後保障
⑻ 汽車改裝大燈違法嗎
要看怎麼改,一般車燈改裝過不了年檢,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不合格改裝
年檢時,車輛的外觀須與行駛證上的一樣,改變過大的改裝是過不了年檢的。但是車燈改裝只是車燈內部的改裝,只要燈光照射等符合規定,就不會有影響。
影響車燈年檢的問題已經明確了,要順利的通過年檢,就很簡單,改裝氙氣燈是時候必須要有透鏡,年檢時燈光照射角度要與原車一致,燈泡色溫不能超過6000k,燈光亮度足夠就行了。
選擇質量好,合格的產品進行車燈改裝,如阿帕6套裝一樣,燈光炫白清晰,亮度高,且照射范圍寬廣,在年檢時可以說是沒有問題的,另外,就算車燈不做任何的改動,日常的使用中,也會逐漸老化,到時候也是過不了年檢的。
車燈改裝需找專業改燈店,使用合格產品,才能保證質量,文明行車,文明改裝。
⑼ 皮卡車加裝全封閉的後箱蓋後,如何才能上路不罰錢
私自更改車輛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
第九條申請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應當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提交法定證明、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做出准予或者不予變更的決定。對於准予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交驗機動車。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收回原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屬於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的拓印膜,收存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9)皮卡車燈加裝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責任: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
第九條申請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應當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提交法定證明、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做出准予或者不予變更的決定。對於准予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交驗機動車。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收回原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屬於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的拓印膜,收存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第十條更換發動機的,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於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提交法定證明、憑證,並交驗機動車。
第十六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或者聯系方式變更的,應當填寫《變更備案申請表》,可通過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車輛管理所備案。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行變更: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
第三十二條機動車所有人發現登記內容有錯誤的,應當及時要求車輛管理所更正。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內予以確認。確屬登記錯誤的,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更正相關內容,換發行駛證。需要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收回原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登記編號,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第三十三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被盜搶,車輛管理所應當根據刑偵部門提供的情況,在計算機登記系統內記錄,停止辦理該機動車的各項登記。被盜搶機動車發還後,車輛管理所應當恢復辦理該機動車的各項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