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上路限速規定
1. 皮卡車高速路上限速和小車一樣嗎
皮卡車歸類為小型客車,高速公路上限速和小車一樣。皮卡車唯一與小型車不同處,就是很多城市不讓皮卡車進城。
2. 皮卡車上高速,是按照轎車限速行駛,還是貨車限速行駛
看你的行駛證,皮卡寫的是貨車,所以按貨車限速。另外皮卡是要按照貨車貼反光條的,所以限速肯定也是貨車。
3. 什麼道路限制皮卡車通行
現在基本上都不限的。因為皮卡是藍牌,跟轎車一樣的通行權。
雖然一些城市出於保護城市環境、提高通行效率、緩解交通壓力等考慮,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採取了在交通擁堵的高峰時段或區域限制貨車通行的措施。
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准,皮卡車定義為多用途貨車,因此在一些地方皮卡車進入城區也相應受到了限制。
但是現在部分城市如太原、長春、南京、福州、鄭州、廣州等地對皮卡車與其他貨車做了區別對待,取消了皮卡車限行措施,一些城市逐步放寬了皮卡車在市區行駛時間和區域的限制。
下一步,交管部門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研究皮卡車輛類別劃分等行業政策問題,同時加強對城市限行政策的研究和分析,指導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建議政府合理調整限行政策,為皮卡車在城市市區的通行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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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車限行說明: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三部委聯合下發的文件,河北、遼寧、河南、雲南四省將在全國范圍內率先開展放寬皮卡進行限制的試點工作。
河北作為長城汽車的老家,自然是最大受益者。
根據河北省的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承德、張家口、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台、邯鄲、定州、辛集等地,除因道路通行條件限制、道路施工交通組織和交通管制情形,可對特定道路採取臨時或高峰時段限行措施外,取消對皮卡車進城通行的其它所有限制措施。
雲南對於皮卡也進行了具體的規定,即不單獨對皮卡進城進行限制,而是將皮卡統一納入貨車范圍內進行管理。目前限制皮卡進城的城市主要有昆明市主城區、玉溪市紅塔區、文山州文山市、保山市隆陽區、曲靖市麒麟區、麗江市古城區、開遠市以及個舊市。
參考資料:網路-皮卡車
4. 皮卡車高速路上限速和小車一樣嗎
皮卡車屬於小型貨車,其限速標准應當按照貨車的標准進行行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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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2、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3、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規定情形時,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顯示屏等方式發布速度限制、保持車距等提示信息。
5. 皮卡車超速10%會怎麼樣
一、機動車超速處以罰款的標准
根據相關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的,按下列規定處罰:
1、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2、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3、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4、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5、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6、旅遊客車、公路運營載客汽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車超過限定時速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的,處500元罰款,每多超5公里,加處200元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2000元。
二、機動車超速扣分的標准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不罰款,記3分;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6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5、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6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安全駕駛勿要超速
6. 2020年藍牌皮卡上高速新規定具體內容是什麼
藍牌皮卡在中國是按照貨車的限速標准執行的,也就是高速公路限速標准裡面的其它車輛,因此藍牌皮卡在高速上的時速不得超過100公里,即限速100公里/小時。雖然皮卡在各大城市基本都已解禁,但是還並未出台藍牌皮卡上高速新規定。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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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車輛每次啟動時間不得超過15秒,每次啟動間隔不得低於2-3分鍾,環境溫度低時,待發動機低速預熱後再行駛,減少和降低發動機磨損。
當發動機停機指示燈為紅色,當點火開關接通時點亮,發動機通過自檢後此故障燈熄滅。當發動機啟動後,如果此燈亮,則說明發動機存在嚴重故障,這時需要立刻停止發動機運轉並聯系特約服務站處理。
當發動機啟動後,故障燈(黃色)或SVS報警燈亮時,說明發動機電控系統出現故障,應停車檢查並聯系特約服務站處理。
7. 2020年皮卡車高速限速多少
九十公里/小時。
皮卡屬於貨車,應按照貨車時速在高速行駛,其最高時速不得高於九十公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最低時速不得低於六十公里。最高時速,小型客車不得高於一百二十公里。
大型客車、貨運汽車不得高於九十公里;摩托車不得高於八十公里,且不得載人。但遇有限速交通標志或者限速路面標記所示時速與上述規定不一致時,應當遵守標志或者標記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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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2、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3、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8. 貨車高速限速多少皮卡一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最低時速不得低於六十公里。最高時速,小型客車不得高於一百二十公里;大型客車、貨運汽車不得高於九十公里;摩托車不得高於八十公里,且不得載人。但遇有限速交通標志或者限速路面標記所示時速與上述規定不一致時,應當遵守標志或者標記的規定。
9. 北京市關於皮卡車限行的規定
皮卡車屬貨運機動車,限行規定如下:
一、本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貨汽車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每天6時至23時,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禁止載貨汽車通行,五環路主路禁止核定載質量8噸(含)以上載貨汽車通行。
(二)自2019年9月21日起,六環路(含)以內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國Ⅲ排放標准柴油載貨汽車(含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國Ⅲ排放標准柴油載貨汽車)通行。
二、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貨汽車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每天6時至24時,六環路(含)以內道路禁止所有載貨汽車通行。
(二)每天0時至6時,進入六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載貨汽車(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載貨汽車除外),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
(三)全天禁止國Ⅲ排放標准柴油載貨汽車進入六環路(含)以內道路通行。自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每天0時至6時,以下兩種車輛可以進入六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
1.經相關管理部門確認為保障本市生產生活需求並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國Ⅲ排放標准柴油載貨汽車。
2.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國Ⅲ排放標准柴油載貨汽車。
(四)自2019年9月21日起,六環路(含)以內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國Ⅲ排放標准柴油載貨汽車(含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國Ⅲ排放標准柴油載貨汽車)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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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中規定:
第三十九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同方向劃有二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城市道路最高時速為70公里,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路和公路最高時速為80公里。
附載作業人員的貨運汽車、全掛拖斗車、運載危險化學品的貨運汽車、二輪摩托車、側三輪摩托車和鉸接式客車、電車在城市道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為50公里,在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路和公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為60公里。
第九十三條 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0元罰款:
(一)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非機動車分道線的道路上,未按照規定行駛的;
(二)違反分道行駛規定的;
(三)未按照交通標志、標線指示或者交通警察指揮行駛的;
(四)違反限制通行規定的;
(五)未按照規定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的;
(六)違反倒車規定的;
(七)違反牽引掛車規定的;
(八)違反交替通行規定的;
(九)違反試車規定的;
(十)違反燈光使用規定的;
(十一)違反危險報警閃光燈使用規定的;
(十二)違反故障機動車牽引規定的;
(十三)向道路上拋撒物品的;
(十四)違反規定使用喇叭的;
(十五)機動車發生故障,未按照規定報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