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定向越野比賽規程
㈠ 定向運動的比賽規則
第一條定向運動的定義
定向運動是運動員藉助地形圖和指北針,按規定的順序獨立地完成尋找若干個標繪在地圖上的地面檢查點並以最短的時間跑完全賽程的運動。
第二條競賽形式
1. 日間定向運動競賽。首批運動員應在日出後1小時出發;最後一批運動員最遲應在日落前預計完成全賽程時間的1.5倍時刻出發。
2. 夜間定向運動競賽。首批運動員應在日落後1小時出發;最後一批運動員最遲應在日出前預計完成全賽程時間的2倍時刻出發。
第三條競賽項目
定向運動競賽包括:定向越野競賽、定向接力賽、定向自行車競賽、定向劃船賽,定向滑雪賽等。
1. 個人賽:運動員單個競賽,成績取決於個人技能。
2.團體賽:運動員單個競賽。運動隊成績為全隊運動員個人成績(時間、名次或得分)的總和,同時也可以計個人成績。
3. 多日競賽:在多日競賽中,運動員的個人成績是每日競賽成績(時間、名次或得分)的總和。
4.接力賽:接力隊須有3名或3名以上運動員,每名運動員象個人賽一樣跑完一個賽程。
5.小組賽:每組有2名或2名以上運動員,運動員一同或部分分散完成競賽。
第四條競賽分組
1. 根據性別和年齡劃分組別。女子組代號為(W);男子組代號為(M)。
2. 組別:按年齡段劃分。
女子組
W10-11
W12-14
W15-17
W18-20
W21一
W35一
W40一
W50-
W60一 男子組
M10-11
M12一14
M15一17
M18-20
M21一
M35一
M40-
M50-
M60一
3. 運動員在同一場競賽中,只能參加一個組別的比賽。
4. 同一年齡組因參賽人員過多,可以劃分為相同標準的幾個小組,代號為1、2、3等。如:M12-1(男子12至14歲1組),W15-3(女子15至17歲3組)。
5. 不同年齡組可以合並。如: W40-60(女子40至60歲);也可細分,如:M45(男子45至49歲)。高級組的代號為E,如:WEl8-205ME21一。
6. 小組賽的代號為G,如MG一12(男子12至14歲小組賽組)
7. 接力賽應列出每一賽段准許參加的年齡組。
8. 特殊情況下,W35-,M35-或更大年齡組的運動員可以參加比他們年輕的M21-、W21-年齡組比賽。
第五條競賽的參加者
1. 運動員
凡符合競賽規程要求的選手均可參加競賽。
運動員的義務和權利:
(1)熟悉並遵守定向運動競賽規則、規程及有關規定。
(2)尊重裁判員、服從裁判、積極支持和協助大會工作。
(3)在競賽中有權向裁判員詢問急待解決的問題。
(4)有權通過領隊或教練員對競賽、裁判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
2. 領隊
領隊是代表隊的領導人,參加競賽的單位應派領隊一人(可由教練員或運動員兼任),其職責如下:
(1)熟悉並要求代表隊全體人員遵守競賽規則、規程和各種規定。
(2)負責運動員與主辦者及組委會之間的聯系,及時向本隊傳達組委會及裁判委員會等部門的通知和決議。
(3)對競賽和裁判工作的意見,應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凡提出與成績有關的意見,不得超過成績公布後一小時。
3. 教練員
參加競賽的單位應派教練員(可由領隊或運動員兼任)在技術上指導運動員,並協助領隊工作。
4.競賽期間,運動員的安全問題由本人負責。運動員不得使用任何違禁葯物,裁判委員會有權在賽前及賽後進行檢查。
5.運動員自備指北針、手錶。禁止攜帶無線電台;步程計等其他輔助器材。
6.運動員應佩帶組委會分發的號碼布,胸前、後背各帶一個,號碼布尺寸為20×24厘米,號碼數字高度為12厘米。
7. 參加競賽的人員應愛護競賽場地設施,保護自然環境。第六條競賽組織委員會
競賽組織委員會(簡稱組委會)是競賽的承辦者。由主辦單位會同有關單位協商組成。
1.競賽組委會負責競賽的組織領導工作。組委會應根據競賽規則,保證競賽的公正。
2. 競賽組委會應根據有關規則、規定製定本次賽事的競賽規程。
3. 競賽組委會,最遲應在競賽前2個月發出競賽邀請書。
競賽邀請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1)競賽名稱、日期、形式和項目。
(2)競賽的主辦單位及競賽組織委員會成員。
(3)競賽組別、接力賽不同賽段允許的組別。
(4)各年齡組的競賽距離,接力賽各賽段的距離(准確到公里)。
(5)地圖比例尺、等高距。
(6)參賽隊的組成。
(7)報名地址和截止日期。
(8)報名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9)此次競賽的規程。
4.組委會:由主任、副主任及委員若幹人組成。組委會下設技術組、裁判委員會、秘書組、後勤組,並任命總裁判一人。
5.組委會負責與當地政府及比賽場地主管部門聯系並協助主辦單位籌措競賽經費。
6. 技術組負責選擇競賽場地,路線設計、地圖准備、安全保證等。
7.裁判委員會負責競賽實施和確定競賽成績並監督競賽參加者遵守競賽規則和規程。
8.秘書組負責有關競賽的文書工作,宣傳工作,接待工作,組織參觀,開幕、發獎儀式程序安排等。
9. 後勤組,負責競賽的物質保障及臨時設施的設置,交通運輸等。
10.組織競賽的工作人員均應佩帶明顯的標志。
㈡ 定向越野怎麼比賽啊
就是將你自己放置在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給你一張該環境的精確地圖,和指北針,打點器,從地圖上的出發點,按照順序走完中途各點一直到終點的比賽,時間最短的為優勝者。注意,漏點,順序錯誤,打錯點,超過比賽限定時間,均為比賽成績無效。
一、什麼是定向地圖
定向越野地圖是一種專門為在野外進行定向運動的人們測制的精確、詳細的地形圖。
為了有利於使用者比較、辨別地面的障礙程度,同時保持地圖在運動中的清晰易讀,定向地圖不僅運用不同的符號盡可能多的表示出各種地物地貌特徵、岩石、地表狀況、植被狀況、土地使用狀況(耕地、林地、果園等)、水系,住宅區和獨立建築物,道路網等特徵物,而且還使用了較多的色彩來表示圖中的內容,同時這也就區別於其它地圖。
二、定向地圖的要素組成
(一)地圖比例尺
1.比例尺的概念
圖上某線段長度與相應實地水平距離之比,即地圖比例尺。
比例尺1:1000說明地圖上的
1厘米 = 實際地形上的1000厘米(10米)
1:3000 3000厘米(30米)
1:4000 4000厘米(40米)
1:5000 5000厘米(50米)
1:10000 10000厘米(100米)
定向越野比賽中多採用1:5000和1:10000比例尺的標准圖。
2.比例尺的特點
(1)比例尺的大小由比例尺分母決定,與分母值成反比;
(2)一幅地圖,比例尺越大,其包括的實地范圍就越小,圖上顯示的內容就越詳細、越精確,比例尺越小則反之。
(三)地圖上的符號與顏色
根據國際定聯定向運動地圖規范(ISOM2000)的規定,將定向地圖的符號分成七個類別:
1.地貌(棕色)
2.岩石和石頭(黑色+灰色)
3.水系和沼澤(藍色)
4.植被(綠色+黃色)
5.人造地物(黑色)
6.技術符號(黑色+藍色)
7.比賽線路符號(紫色)
1.地貌(棕色)
2.岩石和石頭(黑色+灰色)
3.水系和沼澤(藍色)
4.植被(綠色+黃色)
5.人造地物(黑色)
6.技術符號(黑色+藍色)
7.比賽線路符號(紫色)
(四)地圖符號的圖形特點
面狀符號:這類符號在實地的面積通常較大,包括樹林、水塘、湖泊、濕地、建築群等,它們用依比例尺描繪的符號或輪廓符號表示。
線狀符號:這類符號包括各種道路、輸電線、石牆、圍欄、河流等等,它們的長度是依比例尺縮繪在地圖上的,寬度則沒有依比例尺表示。
點狀符號:這類符號在實地的面積或體積通常較小,但他們的外形或功能具有明顯的方位作用,是參賽者在行進中的重要參照物。例如墳墓、石塊、塔、井、獨立樹、坑等等,用不依比例尺描繪的圖案符號或點狀符號表示,但在圖中表示精確的位置。
地貌類型的識別
地貌是地表的高低起伏狀態。如山地、平地、凹地、谷地等。定向圖採用等高線法表示地貌,能夠熟練的應用等高線圖形理解地貌是非常重要的。這是因為,定向圖上的所有要素都是建立在地貌的基礎之上,並於地物形成各種關系。
三、定向地圖上的檢查點說明
檢查點說明指用IOF制定的通用格式和符號構成的對檢查點代碼和位置的簡短的精確描述。包括檢查點說明,起點、終點、必經路線,以及比賽路線的組別、直線距離和爬高量等方面的說明。
1.重要性
在定向比賽的全過程中,運動員必須要做到沉著冷靜,判斷准確,選擇自己最佳的路線到訪各個檢查點。那麼到達檢查點檢驗正確與否的標准除了參照周圍地物的方法之外,最快捷、最有效、最准確的方法就是對照檢查點說明的檢查點代號,它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另外,檢查點說明還能在很好的協助運動員准確到達檢查點,它對檢查點位置准確而又全面地描述,在運動員接近檢查點的時候為運動員快速找點提供了很大的幫助。
2.檢查點說明的結構
檢查點說明表主要分為表頭、起點說明、各檢查點說明和終點說明這幾部分。
(1)表頭:說明比賽名稱、路線組別、路線號、路線長度和爬高量等內容
(2)起點說明:說明比賽起點的位置
(3)各檢查點特徵物說明:描述個檢查點的位置特徵。主要分成8個欄目
(4)終點說明:主要描述最後一個檢查點到終點的距離及中間的場地設置
㈢ 定向越野規則是哪些
什麼是定向越野?
定向越野(Cross-Country Orienteering)是定向運動(Orienteering)的主要比賽項目之一。參賽者要依靠標有若干檢查點和方向線的地圖並藉助指北針,自己選擇行進路線,依次尋找各個檢查點,用最短時間完成比賽者為優勝。
犯規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即為犯規,應取消比賽資格:
1.有意妨礙他人比賽(包括犯有同一性質的其他任何不良言行)者;
2.蓄意損壞點標、點簽和其他比賽設施者;
3.比賽中搭乘交通工具行進者;
4.未通過全部檢查點,而又偽造點簽圖案者。
違例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被視為違例,應給予警告。裁判人員將根據違例的性質和程度,採取從降低成績直至取消比賽資格的處罰:
1.在出發區越位(提前)取圖和搶先出發者;
2.接受別人的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3.為別人提供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4.為從對手的技術中獲利,故意在比賽中與對手同路或跟進者;
5.故意不按比賽規定順序行進者;
6.不按規定位置佩戴號碼布者;
7.有其他違反比賽規則行為者。
成績無效
有下述情況之一者,比賽成績將被判為無效:
1.有證據表明在比賽前勘察過路線者;
2.未通過全部檢查點,即檢查卡片上點簽圖案不全者;
3.點簽圖案模糊不清,確實無法辨認者;
4.在檢查卡片上不按規定位置使用點簽者;
5.在比賽結束(指終點關閉)前不交回檢查卡片者;
6.超過比賽規定的終點關閉時間(檢查點一般也在同一時間撤收)而尚未返回會場者。如確系迷失方向,應向附近任意一條大路或原檢查點位置靠攏,等候工作人員的處置;
7.有意無意地造成國家或他人的重大經濟損失和破壞自然風景者。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責任由肇事人承擔。
特殊情況的處置辦法——仲裁方法參考
在定向越野比賽中,某些特殊的情況是可能出現的,例如:
——檢查點被無關人員拿走或遭自然破壞;
——檢查點的位置與圖上的位置不符;
——比賽中出現個人或團體的成績完全相等。
㈣ 定向越野遊戲規則
定向越野遊戲規則一:犯規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即為犯規,應取消比賽資格:
1、有意妨礙他人比賽(包括犯有同一性質的其他任何不良言行)者;
2、蓄意損壞點標、點簽和其他比賽設施者;
3、比賽中搭乘交通工具行進者;
4、未通過全部檢查點,而又偽造點簽圖案者。
定向越野遊戲規則二:違例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被視為違例,應給予警告。裁判人員將根據違例的性質和程度,採取從降低成績直至取消比賽資格的處罰:
1、在出發區越位(提前)取圖和搶先出發者;
2、接受別人的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3、為別人提供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4、為從對手的技術中獲利,故意在比賽中與對手同路或跟進者;
5、故意不按比賽規定順序行進者;
6、不按規定位置佩戴號碼布者;
7、有其他違反比賽規則行為者。
(4)學生定向越野比賽規程擴展閱讀:
定向運動起源於瑞典。最初只是一項軍事體育活動。「定向」一詞在1886年首次使用,意思是在地圖和指南針的幫助下,越過不被人所知的地帶。真正的定向比賽在瑞典(1888年)和挪威(1895年)的舉行,標志著定向運動作為一種體育比賽項目的誕生。
定向運動本身作為一種體育項目開展是從20世紀初在北歐開始的。1932年,第一次世界定向運動比賽成功舉行。
1961年5月,國際定向運動聯合會(IOF)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成立,現有成員國63個,是世界定向運動的行政實體,也是國際體育聯合會總會之一。定向運動也是國際承認的奧林匹克體育項目。
㈤ 定向越野規則是哪些
1.有意妨礙他人比賽(包括犯有同一性質的其他任何不良言行)者;
2.蓄意損壞點標、點簽和其他比賽設施者;
3.比賽中搭乘交通工具行進者;
4.未通過全部檢查點,而又偽造點簽圖案者。違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被視為違例,應給予警告。裁判人員將根據違例的性質和程度,採取從降低成績直至取消比賽資格的處罰:
1.在出發區越位(提前)取圖和搶先出發者;
2.接受別人的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3.為別人提供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4.為從對手的技術中獲利,故意在比賽中與對手同路或跟進者;
5.故意不按比賽規定順序行進者;
6.不按規定位置佩戴號碼布者;7.有其他違反比賽規則行為者。成績無效
㈥ 定向越野的比賽規則
定向越野(Cross-Country Orienteering)是定向運動(Orienteering)的主要比賽項目之一。參賽者要依靠標有若干檢查點和方向線的地圖並藉助指北針,自己選擇行進路線,依次尋找各個檢查點,用最短時間完成比賽者為優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即為犯規,應取消比賽資格:
1.有意妨礙他人比賽(包括犯有同一性質的其他任何不良言行)者;
2.蓄意損壞點標、點簽和其他比賽設施者;
3.比賽中搭乘交通工具行進者;
4.未通過全部檢查點,而又偽造點簽圖案者。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被視為違例,應給予警告。裁判人員將根據違例的性質和程度,採取從降低成績直至取消比賽資格的處罰:
1.在出發區越位(提前)取圖和搶先出發者;
2.接受別人的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3.為別人提供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4.為從對手的技術中獲利,故意在比賽中與對手同路或跟進者;
5.故意不按比賽規定順序行進者;
6.不按規定位置佩戴號碼布者;
7.有其他違反比賽規則行為者。 有下述情況之一者,比賽成績將被判為無效:
1.有證據表明在比賽前勘察過路線者;
2.未通過全部檢查點,即檢查卡片上點簽圖案不全者;
3.點簽圖案模糊不清,確實無法辨認者;
4.在檢查卡片上不按規定位置使用點簽者;
5.在比賽結束(指終點關閉)前不交回檢查卡片者;
6.超過比賽規定的終點關閉時間(檢查點一般也在同一時間撤收)而尚未返回會場者。如確系迷失方向,應向附近任意一條大路或原檢查點位置靠攏,等候工作人員的處置;
7.有意無意地造成國家或他人的重大經濟損失和破壞自然風景者。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責任由肇事人承擔。 在定向越野比賽中,某些特殊的情況是可能出現的,例如:
——檢查點被無關人員拿走或遭自然破壞;
——檢查點的位置與圖上的位置不符;
——比賽中出現個人或團體的成績完全相等。
對於這類問題,通常應在比賽前的准備階段由籌備組長領導各委員仔細地研究、確定處置辦法,形成文字,由技術委員在制定《比賽規程》時列入。如果這些問題是出現在比賽的過程中,則應由裁判長決定處置辦法(參見裁判長職責)。當某個領導小組成員對裁判長的決定有異議時,應經比賽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召集全體成員,以舉手錶決的方式另行選擇處置辦法,但必須獲得四分之三以上的多數通過。對於在比賽後提交到領導小組的訴訟,原則上也應按此辦法處理。
㈦ 定向越野團體賽規則是什麼
定向越野(Cross-Country Orienteering)是定向運動(Orienteering)的主要比賽項目之一。參賽者要依靠標有若干檢查點和方向線的地圖並藉助指北針,自己選擇行進路線,依次尋找各個檢查點,用最短時間完成比賽者為優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即為犯規,應取消比賽資格:
1.有意妨礙他人比賽(包括犯有同一性質的其他任何不良言行)者
2.蓄意損壞點標、點簽和其他比賽設施者
3.比賽中搭乘交通工具行進者
4.未通過全部檢查點,而又偽造簽圖案者。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被視為違例,應給予警告。裁判人員將根據違例的性質和程度,採取從降低成績直至取消比賽資格的處罰:
1.在出發區越位(提前)取圖和搶先出發者
2.接受別人的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3.為別人提供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4.為從對手的技術中獲利,故意在比賽中與對手同路或跟進者
5.故意不按比賽規定順序行進者
6.不按規定位置佩戴號碼布者
7.有其他違反比賽規則行為者。 有下述情況之一者,比賽成績將被判為無效:
1.有證據表明在比賽前勘察過路線者
2.未通過全部檢查點,即檢查卡片上點簽圖案不全者
3.點簽圖案模糊不清,確實無法辨認者
4.在檢查卡片上不按規定位置使用點簽者
5.在比賽結束(指終點關閉)前不交回檢查卡片者
6.超過比賽規定的終點關閉時間(檢查點一般也在同一時間撤收)而尚未返回會場者。如確系迷失方向,應向附近任意一條大路或原檢查點位置靠攏,等候工作人員的處置;
7.有意無意地造成國家或他人的重大經濟損失和破壞自然風景者。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責任由肇事人承擔。 在定向越野比賽中,某些特殊的情況是可能出現的,例如:
——檢查點被無關人員拿走或遭自然破壞
——檢查點的位置與圖上的位置不符
——比賽中出現個人或團體的成績完全相等。
對於這類問題,通常應在比賽前的准備階段由籌備組長領導各委員仔細地研究、確定處置辦法,形成文字,由技術委員在制定《比賽規程》時列入。如果這些問題是出現在比賽的過程中,則應由裁判長決定處置辦法(參見裁判長職責)。當某個領導小組成員對裁判長的決定有異議時,應經比賽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召集全體成員,以舉手錶決的方式另行選擇處置辦法,但必須獲得四分之三以上的多數通過。對於在比賽後提交到領導小組的訴訟,原則上也應按此辦法處理。
㈧ 百米定向越野的規則是什麼哦
所謂的"百米定向"就是在一塊100*50米的場地內進行比賽。在比賽的過程中,觀眾可以看到運動員比賽的全過程,而且賽場上還伴有音樂。有意思的是運動員可以在出發區得到一張地圖,並且在賽前分析地形和做路線選擇。起點和終點和比賽區是有嚴格界限的,因此,以上的這些活動都只有在出發區做。(未出發的運動員是不能夠看到別的運動員的比賽過程的)比賽的地圖採用1:500的大比例地圖,等高距為1米。 在比賽區域內的每一棵樹木都被標注在圖上---非常細致!與此同時,組織者還要另外加上一些CONTROL FLAG以增加比賽的難度。比賽的線路一般為150-400米,設置5到13個點標。預計勝出時間為1-3分鍾。
㈨ 定向越野比賽的項目規則
據國外有關資料記載,運動員最小的只有三歲,而最長者有八十歲。為增加比賽的樂趣,也可以在判定比賽成績的方法上有所區別,如:可以個人跑計個人成績;個人跑計團體成績或個人跑計個人與團體成績等。
參賽者要依靠標有若干檢查點和方向線的地圖並藉助指北針,自己選擇行進路線,依次尋找各個檢查點,用最短時間完成比賽者為優勝。
需准備工具:地圖、指北針(參賽者用)、打卡裝備
准備工作:路線設計、踩點、設點、封閉賽區、比賽出場順序、工作人員安排
比賽階段:參賽地圖工具發放、安排出場、終點接待。
比賽結果:結果有效性判斷、時間統計、排名、公布成績、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