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非法營運的管理規定
1. 非法營運車輛處罰標准怎麼規定的
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電動汽車非法營運的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非法營運是指沒有依法取得營運權而實施了營運行為。即未按規定領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件和超越核定范圍進行經營。
非法運營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釋義》、《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非法營運可以分為兩部分來理解:
一、道路運輸經營:
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以下簡稱客運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以下簡稱貨運經營)。
所謂道路運輸,是指在道路上通過交通運載工具運送旅客或者貨物的活動。道路運輸活動根據是否以盈利為目的可以區分為經營性道路運輸和非經營性道路運輸。
經營性道路運輸,也就是道路運輸經營,主要指為社會提供服務、發生費用結算或者獲取報酬的道路運輸。經營性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各種方式結算除運費單獨結算這種方式處,還包括運費、裝卸費與貨價並計,運費、裝卸費與工程造價並計,運費與勞務費、承包費並計等結算方式。
非經營性道路運輸,是指為本人生產、生活服務,不發生費用結算或者不收取報酬的道路運輸。
二、客運:
(一)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班車客運經營的;
(三)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客運許可證件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
(四)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
三、貨運:
(一)未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的事項,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2. 電動車非法營運罰款多少
200一般 第一次。
3. 電動車非法營運是怎樣定性的
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最高可處十萬元的罰款。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電動車非法運營
國務院法制辦關於明確對未取得計程車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經營活動實施行政處罰法律依據的復函
二、地方性法規《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或《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對無證經營的「黑車」已設定行政處罰的,各地應當按照其規定執行。
四、未制定《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或《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應當依據《無證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對未取得經營許可證件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具體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對於無證經營行為,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取得;
(二)無證經營行為較輕的,並處2萬元以下罰款;
(三)無證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四)無證經營行為規模較大且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證經營的車輛的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構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 從事非法營運的電動車被交警扣了怎麼辦
我朋友就是昆明交警一大隊的,你去了叫你交罰款,車輛的話一般是不會歸還的!
6. 昆明電動車非法營運同人不同車第三次怎麼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都需要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兩輪電瓶車不論屬於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首先要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否則上路行駛就不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7. 三輪電動車營運拉客被視為非法營運,請問依據是什麼怎樣處罰
未按規定領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件和超越核定范圍進行經營。如果沒有金錢交易行為或不能查證有金錢交易行為不能算非法營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電動汽車非法營運的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釋義》、《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非法營運可以分為兩部分來理解:
一、道路運輸經營:
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以下簡稱客運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以下簡稱貨運經營)。
所謂道路運輸,是指在道路上通過交通運載工具運送旅客或者貨物的活動。道路運輸活動根據是否以盈利為目的可以區分為經營性道路運輸和非經營性道路運輸。
經營性道路運輸,也就是道路運輸經營,主要指為社會提供服務、發生費用結算或者獲取報酬的道路運輸。經營性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各種方式結算除運費單獨結算這種方式處,還包括運費、裝卸費與貨價並計,運費、裝卸費與工程造價並計,運費與勞務費、承包費並計等結算方式。
非經營性道路運輸,是指為本人生產、生活服務,不發生費用結算或者不收取報酬的道路運輸。
二、客運:
(一)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班車客運經營的;
(三)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客運許可證件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
(四)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
三、貨運:
(一)未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的事項,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危害
一、偷逃國家稅費,損害國家利益。據不完全統計,單台「黑車」僅每年偷逃國家各種稅費就達1.7976萬元。
二、影響城市形象和發展。為降低營運成本,「黑車」多為報廢車,或改裝、拼裝的殘破車輛,影響我市改革開放的形象和城市的發展,是城市「視覺污染」。
三、造成不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因其運營成本低廉,侵害了合法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四、侵犯乘客的合法權益。「黑車」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在營運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服務糾紛,乘客投訴無門,其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五、影響行業穩定。非法營運現象擾亂了客運市場正常的經營秩序,搶奪市場份額,對合法經營者造成極大的沖擊,合法從業人員對此反響極大,是行業不穩定的重大隱患。
六、引發社會問題。因為共同的利益關系,一些不法車主糾集在一起相互「照應」、「幫忙」,形成團伙、幫派,劃分「勢力范圍」,甚至受惡勢力操縱,以排擠其他客運車輛及逃避檢查。產生了諸如:內訌、與其他客運車輛、乘客經常發生沖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諸多社會問題。
8. 交通運輸部門:自己沒有管理非法營運電動三輪車的依據誰管理
非法營運管理是當前交通秩序管理中較難的課題,涉及公安、交通、質監、工商、城建等多部門,需要協同作戰。請市交通局抓好計程車非法營運查處工作,請市交巡警支隊加大對非法營運電動三輪車的查處工作,請工商、質監部門加大源頭管理,確保非法機動三輪車不得生產,更不可上路。
9. 電動三輪車涉嫌非法營運,運輸管理處處罰3萬元是否合理
首先這個處理是存在問題的。所謂非法運營是指利用運輸工具對不特定公眾提供運輸服務收取報酬的行為。從本案來看,該三輪車並沒有向不特定公眾提供運輸服務收取報酬。至於接那個孩子上學收取的費用可以看作是那個孩子的家長給的感謝費,因此不構成非法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