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掛事故保險
⑴ 拖掛車,車頭有保險,車尾沒有保險,出了車禍,可以索賠嗎
是單方事故還是雙方事故,有責任嗎?
交強險能賠付
商業三者不能賠付,條款第六條有如下規定
第六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第三者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十一) 被保險機動車拖帶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含掛車)或被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其他機動車拖帶。
商業車損險能賠付
要想詳細了解,就說的詳細一點
⑵ 關於半掛車出交通事故保險賠償問題
1.新保險法實施後,沒有過戶不再成為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以前是可以的,因為保險利益歸屬的問題)2.能賠多少主要看買了什麼險種和險別:(1)交強險:物損可賠2000,人傷醫療可賠1萬;(2)商業三者險:如果買了不計免賠,在限額內保險公司都可以賠。3.程序拿保單原件、行駛證和駕駛人證件(駕駛證、身份證)去保險公司即可,他們會告訴你具體流程的。
⑶ 拖掛車的保險怎麼賠付
原則上是主車,拖車交強險和商業險都要賠付第三者的損失,具體是主車、掛車交強賠付各第三者2000元,超過部分由主車和掛車的商業三者險平攤;但在有些保險公司實際操作中又有在交強險賠完之後,剩下的第三者損失由車頭(主車)的商業險(第三者責任險)承擔,且最高不超過主車的保險金額。
⑷ 主車與掛車連接時發生事故,保險公司的賠付方式
主車與掛車連接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在主車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發生保險事故時,掛車引起的賠償責任視同主車引起的賠償責任。保險人對掛車賠償責任與主車賠償責任所負賠償金額之和,以主車賠償限額為限。
注意
掛車投保後與主車視為一體,是指主車和掛車都必須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而且是主車拖帶掛車。無論賠償責任是否是由掛車引起的,均視同是由主車引起的,保險人第三者責任險的總賠償責任以主車賠償限額為限。主車、掛車在不同保險公司投保的,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應向承保主車的保險公司索賠,還應提供主車、掛車各自的保險單。兩家保險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險單上載明的第三者責任險保險費比例分攤賠償。
⑸ 主車、掛車在交通事故中保險如何處理
如果主車、掛車投的都是交強險的話,是要按照雙份來賠償,交強險實行的是主掛分離;如果投的都是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話,那麼是採用吸收原則,主車、掛車之中選擇較高的三責任限額。如果商業險主車和掛車投的不是一個保險公司,那麼各自的保險公司按照自己承保的限額在總限額中所佔的比例來承擔。比如:主車投的人保20萬,掛車投的平安10萬,那麼該車發生事故後,商業三責險的限額是20萬,人保的保額是20萬的三分之二,平安的承保限額是20萬的三分之一。具體的規定可以從保監會的保險條款中看到。
⑹ 出了交通事故,拖車費保險公司保險嗎
車輛只要投保了商業險中的車損險和三者險,遭遇事故後發生的拖車費用,相關保險公司是可以賠付的。但保險公司並不會主動把該信息告訴消費者。拖車費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的規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6)拖掛事故保險擴展閱讀:
拖車費的計算辦法則引入了分段計費的概念。拖車里程以被拖車輛起點至停放點的距離計算。20公里以內(含20公里)的拖曳作業收費,按「20公里以內」費用標准計收;
超過20公里的拖曳作業收費,加收「20公里以上」費用標准(不足1公里按1公里計算)。對裝運公安部門規定為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交通事故、故障車輛加收10%。
免費拖車兩大途徑:
值得一提的是,保險公司可報銷拖車費用的車輛,是那些因交通事故而無法行駛的車輛,並非因車子本身的質量問題需要拖車救援的車輛。
因交通事故而無法行駛需要拖車救援的車輛,只要買了商業險中的車損險和三者險,根據政策規定,車主均可獲得保險公司250元的拖車救援賠償。「一些大的保險公司,還可對那些拖車費用較高的車輛,根據雙方的協商,賠付更多一些拖車費。」蔣先生稱。
而對於因車子本身的質量問題趴窩需要拖車救援的車輛,蔣先生則介紹,如果該車在保修范圍內,可要求相關4s店進行免費拖車,超出保修范圍的,則要收費。
參考資料來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
⑺ 拖掛車主車的第三者責任險可以賠附掛車的第三者責任險嗎
第三者責任險最高限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其中,責任限額即保險金額,亦即保險人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之最高限額。依保監發[2000]16號文件「機動車輛保險條款」第九條,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應根據不同車輛種類選擇確定:在不同區域內,摩托車、拖拉機之最高賠償限額有2萬元、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四個檔次;其他車輛之最高賠償限額分為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100萬元以上六個檔次,且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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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牽引頭全險,掛車未上保險,出了事故保險公司怎麼陪付
國務院決定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作如下修改:
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三條:「掛車不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牽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由牽引車方和掛車方依照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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