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家出房車
㈠ 女友家裡提出要20萬彩禮以及房車,此刻我還應該結婚嗎
●如果你拿得出,就結。
比起一個愛你的人來說,20萬彩禮和房車,真的不算什麼的。20萬彩禮和房車也許能幫你買到一個媳婦,但未必能幫你買到一個愛你的姑娘。現在的情況是有一個愛你的姑娘,然後這個姑娘的家裡朝你要20萬彩禮和房車,這比買賣很劃算。請記住,無論什麼時候,都是人比錢重要。
●如果你拿不出,而女方家也不願給你時間,也不願降低要求,就不要結。
現在的錢是很毛,20萬說多的話,其實也沒多少,也就是北上廣深兩三平房子的價,但你要說少的話,其實也不算少,現在個中國還有很多家庭年均純收入不足1萬呢,這20萬彩禮可相當於20年的家底啊,更何況還有個房車呢。
我知道你去抬去借,也終究是可以湊到的,但湊到又如何呢,新媳婦進家門就要跟你一起背20萬的債務嗎?這對你的女朋友是不公平的,如果你的女朋友沒有認識到這個現實,還跟他爸媽站在同一陣營,你這婚也沒必要結的,說明她根本就沒有考慮到你和她的處境。
●如果你暫時拿不出,但女方家願意給你時間,那就暫時不要結,繼續處著。
婚是一定要結的,但不一定是現在,也許你覺得你現在年齡大了,該結了,或者是你的女朋友年齡大了,該結了。但限於物質條件,就卡在這,怎麼辦呢?總不能就此拜拜吧?
反正你們早晚都可以結婚,早兩年和晚兩年真的有很大的區別嗎?跟相愛的人結婚,等一等又何妨呢,是吧?
㈡ 為什麼很多女方家長要房要車還要很多彩禮
如果我有了一個女兒,辛辛苦苦把她謹小慎微的撫養長大,我當然也不會把她隨隨便便的就託付給一個三無小青年,任由她度過此生。
能夠替女兒要房子車子和彩禮的父母,都是負責任的好父母。我這么說一點也不過分。
當初我爸把我草率的託付給了我的前夫,我到現在都有些憎恨他。雖然我爸也和前夫要了很多的彩禮錢,也考慮了他家有房有車的經濟條件,但是他並沒有替我認真的考察這個將要和我共度一生的丈夫,是否在個人能力和性格品行上與我般配。只是想著盡快把生病的我嫁出去,全然不顧前夫日後會怎麼待我。
現在我和前夫離婚了,我爸也明白了,子女的婚姻也需要像自己的婚姻一樣慎重對待。他說不會再那麼著急的把我往外推了,日後再找對象,要相處個一兩年再做打算。可是現在知道了,也是夠晚的。當初我就不想那麼著急的和前夫結婚,是我爸火急火燎的和媒人就商定了結婚日期,當我得知的時候,他們都已經和前夫的父母協商好了。
其實作為父母,考察女兒未來的丈夫能否提供房子車子和鈔票,這些也只是大體上的一個判斷標准。真正想要抱得美人歸,還需要在品德上符合岳父岳母大人的標准。
大人們都先把物質基礎放在前面,至少可以讓自己的女兒在嫁過去後,少受些經濟條件上的負擔和勞累。有時候即便感情上會發生諸多爭吵,只要生活條件好,還能從這方面得到補償。女人嫁給一個男人,總得有些企圖吧,不企圖感情合拍,也得在生活上少受苦啊。不然呢,你想讓她兩方面都受罪嗎?
㈢ 女方婚前買的房車屬於陪嫁嗎
法律上是屬於女方婚前財產,假如沒有涉及離婚,其實這些都是你們自家的
㈣ 結婚房車都是老婆家買的就是入贅嗎
入贅是在結婚前就已有約定的。如結婚費用由女方出資,入住女方家,孩子歸女方姓,稱對方的父母為公婆,兄妹為伯姑之類。
㈤ 女方自己有房有車,還要求男方買房買車,是愛嗎
這個問題我們的感情挽回導師伊人老師給出的策略
女方要求你有房有車是真愛,你別搞錯了,不想讓你背上入贅的名義,不知道在你們那裡是什麼情況,在我們這邊的話,男方的經濟抵不上女方的話,在當地南方是會很受歧視的,女方能叫你買房買車是想讓你在面子上撐得過去,都是在為你考慮,你們結婚了房貸車貸你一個人撐不住的時候,難道女方不會幫忙嗎?
就想她們手的,有的女方還要求在房產證上面夏商女方的名字,你加跟女方家庭差那麼遠,女方能同意你們結婚就已經很好了,所以你就知足吧!那邊如果是獨生子女,他將來的一切什麼不是你的,那邊不是獨生子女,人家嫁給你不應該有套房嗎?
㈥ 在中國婚嫁,女人向男方家要房車,男的應該辦嗎為什麼
雖然法律沒有規定,但是這是一種在中國確實存在的習俗和一般的意識,不這么做,和裸婚其實沒區別了。不過一般男方出房子,女方應該裝修的。男方買了房子,女方應該提供車。就像嫁妝一樣,還有三金那些,都是一些習俗。但是你不用擔心啊,現在婚姻法不是規定嗎,只要在婚前購買的房子,離婚後產權還是歸所買人。就算在結婚後一起後買房子,一起還貸。產權還是歸所買人,男方只需補貼女方一部分費用就行。
要房要車要看男方家的經濟條件,這些事情都需要商量。我覺得如果女方退步願意買車,男方家出房子是應該的。如果反過來女方出房子,我倒是覺得這個男的像入贅了,呵呵。男的照顧女的應該的,反過來好像要女的保護男的,就覺得怪怪的不舒服。
我覺得女方要得東西有點多了,適當可以在細節上商量下。這些事情是2家人的事,光你們在那邊說是沒用的,為什麼雙方父母不坐下來當面談呢。結婚永遠是2家人的事,就算婚後也是2個家庭的事。
㈦ 不明白的一個問題。為什麼很多女方家庭,要求男方有房車錢。房子需寫女兒的名字。男人照著做了
如果是掏家底結婚,婚後不累才怪,你覺得會幸福嗎
男人,要嘛在金錢上付出,要嘛在感情上付出,兩項兼顧的非常少
㈧ 為什麼,現在結婚女方家庭非要房車工作啊很苦鬧
買的房子屬於自己的家!
住在自己的家中會很踏實 有種安定感的
誰不想有屬於自己的家呢.
㈨ 女方家提出要房車和彩禮。這樣的女生算不算聰明,嫁過去就享福
這是禮尚往來。名族風俗、正常、但對於嫁過去享福這個都不敢說、一輩子生活都有風風雨雨坎坎坷坷、誰也說不定幸福、享福、婆媳關系、夫妻關系、是要融入到新的一個環境去生活的。
㈩ 結婚的時候,房車都由男方出,還是男方買房女方買車
都可以了。看你們雙方協商了。如果男方條件可以,他自然都會准備的,如果雙方條件均等,男出房女出車也是自然的。如果條件一般,兩人感情比較好,一切也不要強求,兩人幸福開心就好,這些都是身外物,有最好,沒有也不妨礙什麼,不要傷了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