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拖掛故意殺人
A. 交通肇事是故意殺人罪嗎
交通肇事一般情況下不構成故意殺人,但是行為人是以殺害對方為目的的有可能會認定為故意殺人。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B. 交通肇事罪故意殺人罪造成死亡怎麼處罰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解救而死亡的,構成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C.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與不作為的故意殺人區別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主觀方麵包括故意與過失,故意殺人罪、傷害犯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的行為;兩者的行為方式不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行為方式是不作為,故意殺人罪、傷害犯罪的行為方式是作為;第兩者對法益的侵害程度不同。
法律分析
如果單純是逃逸後,由於受害人還有可能被其他人救助,所以逃逸行為只是對生命、健康造成危險。肇事後移置受害人的,一般是將其轉移至隱秘的地方,受害人被他人救起的可能性非常小。所以逃逸行為對法益的侵害程度輕於故意殺人、傷害罪,這也是刑法對逃逸致人死亡的處罰輕於故意殺人罪、傷害犯罪的原因。間接故意,客觀上是剝奪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為,所以這一行為應當直接定為故意殺人罪或者傷害罪。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可分為單純逃逸和移置逃逸兩種。單純逃逸行為的法律意義只能是不作為。而移置逃逸行為是作為,還是不作為,理論界有爭議。第一種觀點認為,在他人急需救助的情形,行為人不但未予救助,反倒以作為而提高法益的危險性,這時刑法評價的重點應在作為而非不作為。第二種觀點認為,移置逃逸行為是不作為。將被害人挪開現場拋棄他處的行為看似一連串的作為,但作為與不作為的區分本來就不是在行為人身體外表的動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D. 交通肇事逃逸能構成故意殺人罪嗎
交通肇事可構成故意殺人。並非所有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均按照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論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如果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 交通肇事怎樣才能轉化為故意殺人罪交通肇事
(1)行為人交通肇事後,明知被害人已經重傷,若不及時搶救可能導致死亡,為逃避罪責,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因而逃逸,致使被害人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構成了不作為故意殺人罪。
(2)肇事行為人明知被害人掛附在車輛上,繼續行駛極有可能導致被害人死亡,但為逃避罪責駕車拖掛被害人逃逸,從而致被害人死亡;肇事行為人明知被害人不經緊急救治極有可能死亡,而將其轉移至不易被人發現的地方隱藏或遺棄,從而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時搶救而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F. 交通肇事罪在哪些情形下轉化為故意殺人罪
法律分析:交通肇事罪在以下情形下轉化為故意殺人罪:(1)行為人交通肇事後,明知被害人已經重傷,若不及時搶救可能導致死亡,為逃避罪責,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因而逃逸,致使被害人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其主觀心理狀態已明顯從交通肇事時的過失轉變為對被害人死亡結果發生的希望和放任的故意,構成了不作為故意殺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條處罰。(2)肇事行為人明知被害人掛附在車輛上,繼續行駛極有可能導致被害人死亡,但為逃避罪責駕車拖掛被害人逃逸,從而致被害人死亡;肇事行為人明知被害人不經緊急救治極有可能死亡,而將其轉移至不易被人發現的地方隱藏或遺棄,從而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時搶救而死亡。肇事行為人這種拖掛和轉移行為直接對被害人生命權益造成侵害,其主觀心理狀態已發生了質的轉化,進而在新的罪過形式的支配下實施了新的犯罪行為,以不作為的方式構成故意殺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條處罰。(3)交通肇事後,肇事行為人明知被害人並未死亡,但為逃避罪責而倒車軋輾被害人或者將被害人轉移至偏僻的地方掩埋,從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其主觀心理狀態已轉化為積極希望被害人死亡結果的發生,並且積極實施了足以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實質行為,以作為的方式構成故意殺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條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G. 交通肇事構成故意殺人嗎
法律分析:要看犯罪人的心態是否由「過失」轉化成「故意」。1、違反交規不小心撞死被害人,當然按交通肇事罪處理。如果沒撞死人,可是司機逃逸使得被撞的人得不到救助死亡的,按交通肇事罪的結果加重處理。2、撞人以後,受害人沒死,可是肇事者為了逃避法律追究,把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死亡,將以故意殺人罪(間接故意)論。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對可能會使被害人死亡或殘疾的結果持「無所謂」的放任心態。3、肇事後,被害人沒死,可是肇事者為了殺人滅口,而又故意將被害人撞死的,或者當時明知被害人就被拖掛在車下,但為了逃逸不顧被害人生死,將被害人拖掛致死的,按故意殺人罪處。這種情況與第2種情況類似,但主要區別在於心態已成為「置其於死地」的直接故意。在這兩種情況下,交通肇事罪就會「演變」為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罪,承擔的刑事責任也要高於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H. 交通肇事故意殺人罪如何處罰
交通肇事罪轉故意殺人罪的情形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但下列情況已經轉化為故意殺人罪:(1)行為人交通肇事後,明知被害人已經重傷,若不及時搶救可能導致死亡,為逃避罪責,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因而逃逸,致使被害人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其主觀心理狀態已明顯從交通肇事時的過失轉變為對被害人死亡結果發生的希望和放任的故意,構成了不作為故意殺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條處罰。(2)肇事行為人明知被害人掛附在車輛上,繼續行駛極有可能導致被害人死亡,但為逃避罪責駕車拖掛被害人逃逸,從而致被害人死亡;肇事行為人明知被害人不經緊急救治極有可能死亡,而將其轉移至不易被人發現的地方隱藏或遺棄,從而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時搶救而死亡。肇事行為人這種拖掛和轉移行為直接對被害人生命權益造成侵害,其主觀心理狀態已發生了質的轉化,進而在新的罪過形式的支配下實施了新的犯罪行為,以不作為的方式構成故意殺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條處罰。(3)交通肇事後,肇事行為人明知被害人並未死亡,但為逃避罪責而倒車軋輾被害人或者將被害人轉移至偏僻的地方掩埋,從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其主觀心理狀態已轉化為積極希望被害人死亡結果的發生,並且積極實施了足以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實質行為,以作為的方式構成故意殺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條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