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車與計程車剮蹭猜拳定責
㈠ 成都賓士與計程車刮擦兩車主如何定賠付的
成都賓士與計程車刮擦, 兩車主街頭劃拳定賠付。
最終,計程車司機獲得了游戲的勝利。譚先生也願賭服輸,當即支付給計程車司機700元現金的賠償款。兩人不撞不相識,還互留了微信。一場擦掛的意外,也在劃拳、石頭剪刀布中,迅速圓滿地得到了解決。
真的不錯,沒有爭執,在友好的氣氛中解決了問題。
來源:鳳凰網資訊
㈡ 與計程車剮蹭,同等責任,他拖著不去定損,急死我了。求有經驗的人士支個招。(有加分)
1,讓交警出具事故證明或事故責任認定書。因為交強險的賠付必須要交警證明。
2,直接叫平安的定損員給你的車定損。
3,同責是交強險互賠(2000元以內)超出部分再各自根據責任比例分攤。
4,如果他的車修理費200元,你的車1000元,則除去後他給你800元。
5,他如果不定他自己的車是他自己的事,而且保險公司未定損以前,他自己先把車修好,則保險公司會拒賠他的修理費,這個責任肯定由他自己承擔,也就是你不能賠他的修理費,不然保險公司拒賠的話,你就吃虧了。
6,他如果一直拖著和你調解,那你就向交警申請開具中止調解書,再到事發地或你的車籍地所在的法院申請判決,這有個前提,必須讓交警下責任認定書。再由法院依據交強險條例申請執行,可直接執行車方或車方所在的保險公司。
補充:
1,交警讓你們自己協商並達成調解協議可以,但必須讓他開出事故證明,因為交強險的索賠必須要公安機關證明。
2,如果你不找保險公司索賠。可到保險公司銷案。並不影響以後的索賠、
㈢ 與別車發生剮蹭,為啥判定是我全責請教大神
1、在右轉彎分道有車的情況下,你應該做的是停車等待,你選擇直行車道右轉就是不按分道行駛,這就是你違章在先。
2、計程車的保險杠能刮蹭到你的右後方的車輪,這只能證明你從計程車左前方插入右轉車道插的很急。我到很好奇,你是怎麼走的線路,能走出這個效果來。
3、覺得委屈是正常的,誰叫你違章呢。你要覺得不是全責,也可以,把車擺到交警大隊去做調解,放個幾天,停車費可比200元高多了。
㈣ 為躲避計程車與其他車輛剮蹭計程車有責任嗎
如果計程車違規搶道或別車,你緊急避讓造成與其他車輛剮蹭。那麼計程車是有責任的。你可以調行車記錄儀看看,作為證據提交給交警處理。切記不要私下解決,協商要有人證才能。避免被坑。
㈤ 深圳一賓士男剮蹭計程車,猛扇司機耳光,他為何這么囂張
行駛過程中,賓士司機與一輛計程車發生剮蹭,下車後猛扇的哥耳光,並將的哥頭部打出血後駕車逃離事發現場,臨走前還放出狠話「老子打死你,老子多的就是錢」……
筆者觀點:
這樣的人,仗著自己有兩個臭錢,就各種囂張跋扈,狗眼看人低,其實根本是個笑話……欺軟怕硬之輩。
說輕一點,他是個法盲;說重一點,他不拿他人的生命當回事,有嚴重漠視生命的嫌疑;在道路上開車,最怕的就是這類路怒症、開斗氣車的行為,很多時候你不去找他,他也會主動跑過來剝奪你的生命。
所以,希望相關部門嚴懲肇事逃逸者,支持計程車司機維權。
㈥ 如果坐計程車撞倒豪車,乘客需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嗎
中國的合同法規定,合同履行是一對一的,乘客和計程車是服務租賃合同,乘客出錢,計程車提供運輸服務。計程車出交通事故,屬於計程車對豪車承擔了侵權債務,和乘客沒有任何關系。
當然了,如果是乘客指使或者夥同計程車撞的,那麼另當別論!
㈦ 與計程車發生小剮蹭,無人員受傷,對方提出賠償營運損失,這損失怎麼計算,保險能承擔嗎
計程車交通事故誤工費這個要看具體的情況,不同城市不同年份都沒有統一的標准。計程車應該是營運損失,而非誤工費。發生交通事故時,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事故的責任人需要賠償受害人誤工造成的損失,那麼,交通事故計程車誤工費保險公司賠不賠?
一、交通事故計程車誤工費保險公司賠不賠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5號《關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因此,對於交通事故造成的間接損失不是一概不予賠償,而是有條件的予以賠償。
如果僅僅談到出租司機收入的減少,可能很多人還能夠理解,因為這是出租司機的純利。實踐中,我們可以基本准確的確定出租司機每天的純利。在正常情況下,計程車的利益是必然的、確定的,具有客觀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則是偶然發生的,不能因為偶然發生的事故而否定出租司機必然可得利益,所以司機的純利應該得到賠償。
可是計程車的份錢卻不是這樣,這實質上是一種運管費用。如果這種費用是計程車司機已實際支出或必須支出的費用,而且這種支出屬於可以通過運輸回收的成本的范圍,那顯然亦屬停運損失,應計算為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按實際天數計算,應改予以賠償。其實,與此性質相同的還有養路費、保險費、工商管理費用等必然發生的費用。這些費用在停運期間的損失,也應該得到賠償。
但是,如果這個份錢損失可能不會發生,比如計程車公司可以不收取車輛停運期間份錢,那麼我認為無損失就無賠償,肇事方就不需要對份錢進行賠償。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肇事方基本都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其賠償計程車司機後,通常會找保險公司理賠。可是有些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條款中明確規定,不賠償計程車營運損失,我覺得這樣的規定很不合理,也不符合《保險法》規定精神。客觀上會導致肇事方為減少支出,而不願意賠償計程車司機,不利於對計程車司機這種弱勢階層的保護,不利於構築和諧社會。
二、國家規定的誤工費怎麼算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後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根據這一規定,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其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
誤工費賠償金額 = 誤工收入(天/月/年)× 誤工時間
3、其中注意事項如下:
關於「誤工收入」的確定。因受害人工作情況的不同,收入的確定,又分成2種情況:一種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另一種是在無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其收入以及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
關於「誤工時間」的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
三、保險公司在計程車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中的訴訟地位
保險公司在計程車交通事故中訴訟地位的爭議,主要是基於計程車與保險公司所簽定的第三者責任保險合同。所謂第三者責任保險是指機動車輛相關人依照保險合同繳納保險費,而於被保人允許之合格駕駛人員於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毀,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責任時,保險人依合同約定予以賠付的一種保險形式。在計程車交通事故中,確定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在審判實踐中主要存在以下幾種觀點:
1、第一種觀點認為:應將保險公司直接列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保險公司負有法定的賠償義務。因此,保險公司是計程車交通肇事案的共同被告。也只有保險公司參加訴訟,才能保障受害第三者的合法權利。
2、第二種觀點認為:保險公司不應參加到他人已開始的訴訟中來。保險公司與肇事車輛所有人之間是保險合同關系,與受害第三者之間無直接關系,受害第三者與肇事計程車所有人之間是侵權法律關系。這兩種法律關系無法混同,且保險公司的理賠是一種間接的關系。因此,保險公司無須參加到他人的侵權訴訟中來。如果計程車交通事故的最後處理需要保險公司理賠,也屬保險合同法律關系。
3、第三種觀點認為:保險公司應列為第三人參加訴訟。《民事訴訟法》第56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與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保險公司對受害人與肇事車輛所有人侵權糾紛的訴訟標的,雖然沒有直接的關系,但案件的處理結果(如肇事車輛承擔責任的,依據保險合同的規定負有賠償義務)存在利害關系。保險公司在訴訟中符合第三人的特徵。
㈧ 兩車刮擦成都兩車主卻用街頭劃拳來定賠付
「爭啥子爭嘛,來劃拳!」8月29日下午,成都市科華中路與長榮路交叉路口,一輛賓士車和一輛計程車停靠在路邊,計程車右後側和賓士車左前方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損。而在車的旁邊,兩名車主卻悠哉悠哉地劃起了拳,來決定究竟是誰的責任,應該賠償多少錢。
兩人就賠償款的問題在路邊爭執了近一分鍾後,仍然沒有結果。譚先生隨即提議,「不如劃拳決定吧!」於是,就出現了最初的那一幕。「在四川這邊,大家聚會喝酒經常都會劃拳嘛,小事故停在路邊影響交通,天氣也熱,不如簡單點。」兩人先是劃起了成都的「亂劈柴」,由於計程車司機並不是十分熟悉規則,兩人又改為更加簡單的石頭剪刀布。
最終,計程車司機獲得了游戲的勝利。譚先生也願賭服輸,當即支付給計程車司機700元現金的賠償款。兩人不撞不相識,還互留了微信。一場擦掛的意外,也在劃拳、石頭剪刀布中,迅速圓滿地得到了解決。
來源:封面新聞
㈨ 我乘坐計程車,但是計程車與其他車輛發生了剮蹭,耽誤我的行程,責任怎麼算
你最多可以不付車費,因為你無需等的,你只要再打個車走就行了。
㈩ 如何看待成都司機「猜拳」定賠償事件
近日,一則「猜拳定賠償」的視頻火了。
據報道,8月29日下午,在成都科華中路和長榮路路口,一輛私家車與計程車發生擦掛,責任明確,在協商賠償金額時,「擦掛責任很明顯在自己」的私家車主提出賠500元,計程車司機要求賠700元。兩人沒有達成一致,怎麼辦?「乾脆猜拳定勝負!」私家車車主劃拳輸了,認賠700元。
由此可見,「石頭剪刀布」不失為一種協商解決輕微事故的方式,但前提在於:一是事故本身要符合法律規定才能採取協商的辦法處理;其次是協商的方法要雙方認可。
當然,如果協商一致,猜拳之後又反悔,這就難辦了:到底是以猜拳為准,還是繼續爭議下去?恐怕連警方也不好判斷了。但若是無傷大雅的小問題,何不「一拳泯恩仇」,當然這「拳」不是「出拳」而是「猜拳」。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