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價外費用會計分錄
Ⅰ 購入舊汽車的一些費用會計分錄
舊車交易發票入固定資產,其他進費用。也可將上戶的相關費用記入固定資產。
Ⅱ 價外費用的增值稅會計分錄該如何處理
增值稅價外費用的會計處理網頁鏈接
Ⅲ 關於購買汽車一系列會計分錄
1、進入固定資產的有購買價+購置稅+掛牌費
借:固定資產
貸:現金
2、機動車保險+強制責任保險+汽車裝璜含稅價+維修費含稅價進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現金
Ⅳ 營業稅價外費用如何做會計分錄
營業稅價外費用如何做會計分錄——營業稅價外費用也要計入收入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Ⅳ 公司交的車輛購置稅,怎麼做會計分錄
企業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應當作為所購置車輛的成本。由於車輛購置稅是一次性繳納,因此它可以不通過「應交稅金」賬戶進行核算。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對於企業實際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應當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Ⅵ 車輛購置稅會計分錄
車輛購置稅是以在中國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為課稅對象、在特定的環節向車輛購置稅者徵收的一種稅。就其性質而言,屬於直接稅的范疇。車輛購置稅是2001年1月1日開征的新稅種,是在原交通部門收取的車輛購置稅附加費的基礎上,通過「費改稅」方式改革而來的。車輛購置稅基本保留了原車輛附加費的特點。
一般來說企業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應作為購置車輛的成本。車輛購置稅是一次性繳納的,所以可以不通過「應交稅金」賬戶進行核算。會計在進行核算時,企業實際繳納的車輛購置稅,可以作以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注會
Ⅶ 繳納小車車輛購置稅,會計分錄怎麼做
車輛購置稅應當一並計入車輛資產價值,因此應當先計提:
借:固定資產--X車輛
貸:應交稅費-車輛購置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車輛購置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7)汽車價外費用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處理分錄
1、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
2、本科目可按「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進行明細核算。
3、所得稅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確定的當期應交所得稅,借記本科目(當期所得稅費用),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
②資產負債表日,根據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餘額大於「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余額的差額,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遞延所得稅費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科目;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餘額小於「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Ⅷ 車輛購置稅怎麼做會計分錄
車輛購置稅:
【解釋】車輛購置稅,是對在中國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就其性質而言,屬於直接稅的范疇。
1.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
在我國境內購置規定的車輛(以下簡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
【提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2.車輛購置稅的徵收范圍
車輛購置稅的徵收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具體范圍包括:
(1)汽車包括各類汽車。
(2)摩托車包括輕便摩托車、二輪摩托車和三輪摩托車。
(3)電車包括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
(4)掛車包括掛車和半掛車。
(5)農用運輸車包括三輪農用運輸車和四輪農用運輸車。
3.車輛購置稅的稅率
車輛購置稅採用10%的比例稅率,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2017年新增)
4.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購買自用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提示】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增值稅稅款。價外費用是指銷售方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基金、集資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續費、包裝費、儲存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保管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不包括銷售方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2)進口自用
進口應稅車輛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稅率 【提示】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於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價格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
(3)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 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提示】國家稅務總局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有效價格證明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5.車輛購置稅的稅收優惠
(1)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的車輛,免稅。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3)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4)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2017年新增)
(5)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對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2017年新增)
6.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
(1)一次性課征①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徵收制度,稅款應當一次性繳清。②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徵收車輛購置稅。
(2)征稅機關:車輛購置稅由「國家稅務局」徵收。
(3)納稅期限①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②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③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4)已繳納車輛購置稅的車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納稅人申請退稅:①車輛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的;②符合免稅條件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但已征稅的;③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應予退稅的情形。
(5)納稅地點
①應當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②不需要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車輛購置稅小結】
注會
Ⅸ 車輛購置稅會計分錄怎麼寫
購買車輛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是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借:固定資產,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繳納時,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貸:銀行存款。
車輛購置稅是以在中國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為課稅對象、在特定的環節向車輛購置稅者徵收的一種稅。就其性質而言,屬於直接稅的范疇。
車輛購置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購置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范,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並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稅范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稅率為10%,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自用車稅率計算:
計稅價格=(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價外費用)×10%,其中計稅價格不含增值稅。進口車稅率計算:
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10%。頻道。環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車輛購置稅會計分錄怎麼寫? ]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Ⅹ 價外費用的增值稅會計分錄如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所稱價外費用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凡價外費用,無論其會計制度如何核算,均應並入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企業向購貨方收取的價外費用,應根據《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准則》和行業財務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但依據增值稅稅法有關規定,價外費用則應並入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因此,企業價外費用的會計處理,必須把會計核算和應繳增值稅結合起來。現將各項價外費用的增值稅會計處理詳述如下。
1.收取手續費、包裝物租金:
借:有關科目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收取補貼:
借:有關科目
貸:營業外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收取違約金:
借:有關科目
貸:營業外支出(因為支出作營業外支出、故收入沖減營業外支出)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收取基金、集資費(具有專款專用性質):
借:有關科目
貸:其他應付款——××基金、集資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收取獎勵費、優質費、返還利潤(具有價格上加價的性質):
借:有關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收取購貨方延期付款利息(沖減財務費用):
借:有關科目
貸:財務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7.收取包裝費、運輸裝卸費、儲備費:
借:有關科目
貸: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代墊款項(不包括符合下列條件的代墊運費:①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的;②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
借:有關科目
貸: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9.代收款項(如廣告宣傳費等):
借:有關科目
貸: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例如:某工業企業向購貨方收取價外費用延期付款利息2340元,存入銀行:
借:銀行存款2340
貸:財務費用 2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