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債買豪車
① 什麼叫舉債收購
通過向金融機構借貸或資本市場進行股權融資來進行的收購.
② 90後人均負債12萬,高配的生活,都過得怎樣呢
01
/90後人均負債12萬?/
我不喜歡借錢給別人,尤其是借給90後的朋友。因為他們當中不少人,花錢的速度遠遠高於掙錢的速度,註定還錢困難,會一拖再拖。
前室友小凡,就是這樣一個典型「月光族」90後。月入9000塊,算是還可以的,但到了月末,花錢花得一分不剩,甚至還要舉債度日。
市中心開了家網紅店,不管消費高得多離譜,他一定得去打卡吃飯,還得呼朋引伴,買單時總是搶著付錢;
雖然當年還是單身狗一條,想處心積慮泡上廣州土著款妹,報了一大堆價格昂貴的「迷男課程」,更別提要打造自我形象,從衣服到鞋子,一身都是名牌;
他心血來潮,要學吉他,說要買吉他就要買個好一點的,找我借了2萬塊錢,說好年底還給我,可到現在,連影都沒有。
更糟心的,是小凡的女朋友意外懷孕。
小凡的女友堅決不打胎。沒辦法,只能盡快結婚。只不過負債累累,手頭很緊。
這一次,他又來找我借錢,但我只回了他一句:「沒門。」
像小凡這樣,從「月光族」進化到欠一屁股債的年輕人,顯然不止他一個。
傳言香港最大投行匯豐銀行,公布一組重磅數據:中國90後的年輕人,人均負債比高達1850%多,每個90後年輕人平均負債12萬元。
根據經濟學家的估計,只要人均負債比超過40%,就面臨潛在的債務危機!
來源 | 財經三分鍾
雖然隨後有人出來辟謠,說90後整體沒欠債這么多,這都是傳言。但提早過上高配生活,大手大腳花錢,而讓自己負債無數的年輕人,真不算少。
超前消費,恐怕會坑害90後整整一代人。
04
放縱物慾不是自由
/節制消費才是/
其實,要想避免掉入超前消費的大坑,也很簡單,你只需要:
合理的消費結構有專家將消費分為三類:必需型消費、成長型消費和享受型消費。
必需型消費,就是你要保證基本的衣食住行,所需要的消費。
所謂成長型消費,你去看與你專業、從事的職業相關的書籍,進一步的課程學習,鍛煉身體,這些真真實實能幫助到你自我提升的消費,都屬於成長型消費。
而享受型消費呢,你去吃好吃的,玩好玩的,衣服要買最貴的,車子要買最好的,這些東西只會讓你一時爽,對你成長幫助不大。當然,如果你是美食家、旅遊專欄作家,吃好的,玩好的,與你工作息息相關,這當然另算。我這是對普通人而言。
必需型消費,這是肯定要消費的;合理的消費結構,應該加大成長型消費的投入,控制享受型消費的投入。
拿著屌絲的工資,過著土豪的生活,顯然不合理。所謂活在當下,不管未來,基本都是自欺欺人的話,不要搭理。
·設定存錢目標,提高個人儲蓄率
曾經看過一個視頻,街頭隨機采訪路人,問他們:「什麼時候,你會覺得有安全感?」
不少人回答:「銀行卡有存款的時候。」
市場經濟年代,錢就是最好的安全感來源。
沒了錢,沒了儲蓄,你不敢生病,不敢請假,不敢辭職,如果上有老下有小,可能你還不敢死。活得累,活得戰戰兢兢。
所以,要想活得舒坦,提高抗風險的能力,得存錢。
③ 領證後借錢買的車(沒有欠條)算共同債務嗎
一、我國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相關法律規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解釋》第一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作為《解釋》的開篇規定,強調夫妻共同債務形成時的「共債共簽」原則,具有引導民事商事主體主動規范交易行為,加強風險防範的深刻用意。
《解釋》第二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解釋》第三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這條規定與《解釋》第一條相呼應,從合同相對性原則出發,強調在夫妻一方名義舉債的情況下,當債務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圍時,尤其是大額債務,債權人主張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應當承擔舉證證明責任,否則由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以此引導債權人在債務形成之前盡到充分的謹慎注意義務,避免事後引發紛爭。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的出台,是對《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的補充和完善,扭轉了婚姻存續期間債務一律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司法局面,保護了非舉債配偶方的合法權益,增加了債權人的舉證責任。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准
現在,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就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基本邏輯是:
夫妻有共同舉債的意思表示的,按共同意思表示認定;無明確共同意思表示的但符合家事代理范圍的推定夫妻有共同意思表示;無法推定夫妻有共同意思表示的借款的用途即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來確定是否屬於夫妻債務。
司法解釋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何界定?最高法民一庭負責人表示,國家統計局有關調查資料顯示,我國城鎮居民家庭消費種類主要分為食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等八大類。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圍,可以參考上述八大類家庭消費,根據夫妻共同生活的狀態(如雙方的職業、身份、資產、收入、興趣、家庭人數等)和當地一般社會生活習慣予以認定。對於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就需要債權人舉證證明,即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夫妻一方所負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否則對其主張不予支持。
引用網路流行的段子來表述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准:
1、老公老婆共同簽名=共同還債;
2、老婆事後承認追認=共同還債;
3、老公個人借錢為家裡買日常生活用品(買菜買衣服看病等)=共同還債;
4、老公名義借錢做生意--出借人需要舉證用於家庭--出借人如果舉證失敗=老婆不要還錢。
▌三、夫妻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分配
首先,債權人對基礎的債權債務關系需要盡到舉證責任,例如舉證《借條》、《借款協議》,並且夫妻雙方均作為債務人簽字,或者雖然在簽訂《借條》、《借款協議》時僅有夫妻一方簽字,但事後夫妻另一方通過其他形式追認,例如出具《還款承諾書》等。
其次,債權人僅能證明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負債的,但根據「家事代理制度」,對於日常家事范圍內的債務,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一般無需舉證,對於債務是否屬於日常家事范圍,應結合夫妻共同生活的狀態(如雙方的職業、身份、資產、收入、興趣、家庭人數等)和當地一般社會生活習慣予以認定;非舉債配偶方如果反駁主張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則需要舉證證明舉債人所負債務並非用於家庭日常生活。
再次,對於超出日常家事范疇的債務,原則上不作為共同債務,債權人主張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需要舉證證明,例如證明債務用於購置家庭住房等。如果債權人不能證明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則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新司法解釋與過去的司法政策相比,對司法實踐影響最大的變化是將借款用途的舉證責任分配給了債權人,但其實在司法實踐中,債權人舉證債務人的借款用途往往也是比較困難的,新司法解釋之所以把該項舉證責任分配給債權人,有利於引導債權人對於大額債權債務實行共債共簽,體現從源頭控制糾紛、更加註重交易安全的價值取向,符合當下的社會現實和公眾期待,也有利於強化公眾的市場風險意識。
▌四、律師建議
1、對於債權人而言:
當准備出借款項的時候,不僅要考察債務人個人的償還能力,還應該考察債務人的婚姻情況和家庭經濟狀況,明確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為減少風險,增加債權的安全性,讓舉債人夫婦共債共簽是最穩妥的方案。
2、對於夫妻舉債一方而言:
為明確債務由個人承擔還是夫妻共同承擔,在借款時就應當對舉債用途和借款流轉明細做出詳細安排。若債務已經形成,為避免該債務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盡快搜集證據證明借款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要求另一方配偶謹慎對待該債務,避免另一方配偶被債權人通過某些如電話錄音、簡訊的形式固定追認債務的意思表示;為避免該債務被認定為個人債務,則可以用書面協議、電話、微信、簡訊或郵件等方式將所負債務取得另一方配偶的追認。
3、對於非舉債配偶方來說
對於配偶的借款行為應當予以謹慎,一旦與配偶共同簽署借款協議或追認配偶的債務,將面臨承擔共同還款的法律責任,除非有證據證明被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法定情形,否則無法避免承擔共同還款的責任。債務形成後也要小心謹慎,避免被債權人固定事後追認承諾還債的證據。
④ 生活壓力大,資金不夠,但還是想買車,到底該怎麼選擇
經常開車的朋友們,一定能深刻的感受到,現在路上的車真是越來越多了,經常堵車,有的堵車讓人發狂,車越來越多,那是因為買車的人越來越多,雖說現在人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都大幅度的提高了,並且現在汽車價格也不算貴,便宜的國產車,比如哈弗和寶駿最低四五萬就能拿下,但是,這社會上收入高的家庭畢竟還是少入,大部分家庭面臨著房子孩子之類的生活壓力就很大了,可為什麼有人明明沒有錢,並且面臨著巨大的生活壓力,卻還一定要買哈弗和寶駿之類的汽車呢?哈弗和寶駿價格便宜只是其中一個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實用型
有些人買車是為了方便,比如說,家離工作的地方比較近,在三百公里以下,在星期五下班後,還能回家一趟,在喧囂的城市裡活的太累了,回家讓腳步等等靈魂,回家的目的可能是與家人團聚,可能是與熱戀的異地女友共度美妙的時光,可能是因為在上班的地方找不到什麼好的去處,所以,還不如回家,至少,還能聽聽雞鳴鳥叫,還能享受下縫合日麗,還能看看青山綠水。
第二個方面:愛面子型
傳統觀念依然根深蒂固,在農村,尤其是老一輩的人,看到誰家子女開著車回來了,總會在背後默默的議論,哪家哪家子女真有出息,再經過這些人的口口相傳,整個村子裡面的人都知道了,誰家養了個有出息的孩子,從此,這家人的父母在村裡的地位明顯會有提高,平時相處並不多的人,突然出現了,在村頭村尾,與你父母寒暄的人突然多了起來,僅僅是因為他家的子女買了一輛車,這就是所謂的人情冷暖吧,其實吧,有些事,看在眼裡就行,總有些勢利眼,總有些老好人,在善意與惡意交並的生活里,對自己最真的人好一點就是極好的!
第三個方面:工作需要
現在有很多工作,經常出差,坐火車坐飛機比較麻煩,沒有太多的私人空間,這時候,私家車出現了,雖然可能是貸款買的,但這車也為工作帶來了極大的方便,或者就在買車之後,業務跑的更加順利,不到一年就把車貸還清了呢
如果你打算買輛車,琳琅滿目的汽車品牌足以讓你挑花眼,許多人都不可避免的遇上選擇困難。那今天就讓慧眼實車的老司機教教大家,如何選購一台適合自己的車
1、顏值很重要,車也有氣質
汽車最先吸引人的是什麼?我想10個人裡面能有一半以上的人會說外觀。就好像談朋友,第一印象一定是對方顏值帶給你的直觀感受。汽車,也和衣服一樣,要和駕駛它的人,配得上。而汽車也是人的面子。實在拿不定主意,把你看上的車拿去問問朋友、家人,你適合開什麼樣的車。
2、不要太看重汽車配置,但是該有的還是要有
外觀看好了,接著就是配置需要。比如全景天窗、手動或自動變速箱、中控大屏尺寸,以及各個方面的駕駛輔助作用。建議大家在選擇配置時,一定考慮實用。胎壓監測、倒車雷達,都是很實用的配置,一些必要的安全輔助功能也是必不可少,畢竟你開的是一輛時速輕松上60的車子。
3、三大件要看好,但是真不用帶著聽診器去聽發動機的轟鳴
發動機、底盤、變速箱被稱為汽車三大件,也是我們買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的一個方面
什麼心臟、骨骼、大腦的比喻就不用說了
發動機挑選,不用擔心動力不夠,動力不夠的車肯定銷量差,所以這類車一般都不會入你的眼,太高的動力輸出勢必會降低燃油經濟性。有趣的是,小編曾親眼見證帶著聽診器在4S店展廳裡面聽發動機怠速的聲音。
都是普通工薪階層或者做小生意的,買車都是幾年積攢的血汗錢,都想買自己預算內最好的車,所以才會糾結,土豪換車像換衣服,任性就好。言歸正傳,我把選車的各項指標做了一個排序,按照順序逐層篩選。
需求——預算——安全性——耐用性——舒適性
1、很多朋友都是根據預算來選,suv和轎車放一起選,緊湊級和中級車放一起選,這樣是不合理的。車本身是工具,我們首先要考慮這個工具用來坐什麼,是日常代步還是為了生意撐門面?日常代步就要選擇經濟實用的,維修保養便宜,小毛病少的。日常行駛路況好,轎車;路況不好,就要考慮suv。有些朋友跟風5、6萬的預算,上下班代個步,非要買個suv。論舒適性,suv不如轎車,論做工、配置,同樣價錢suv肯定不如轎車,油耗隨便要高出一兩個油,連洗車費用都要高。14、15萬可以買個一線品牌的緊湊級轎車中高配,為了面子非要買個二三線品牌的中級車入門級,要動力沒動力,要配置沒配置,保值率也差,就為換個大殼子。
2、預算。以自己收入的多少買車合適呢,國外很多人的觀點是家庭半年的收入,人家車比咱便宜,工資也高,作為普通工薪階層用自己家庭一年的收入或者一年半的就可以了,不要用自己五六年的積蓄或者舉債買個車,車本身是個消費品,落地就開始貶值,並伴隨維護、使用費用,可以說一直在花錢。買車的初衷是提升生活質量,而有些人買了車以後反而要節衣縮食。鎖定自己需求之後,合理制訂自己的預算,至少已經選對了一半。
3、安全性。這個不是說誰鐵皮厚,是車身結構合理,主動安全配置如剎車輔助、esp、坡道輔助等必須的最好都有,車的動力比較充沛(動力好壞和安全性真的有關系,這個多說無益,自己慢慢體會),剎車距離短,地盤穩定性好。
4、耐用性。工薪家庭,經濟賬要算,況且誰也不想隔三差五去修理廠報到,所以車輛質量穩定、毛病少,省錢省心。不要因為價格而買小眾車型和口碑比較差的車型,維修困難,配件貴。
5、舒適性。舒適性不是單指多媒體、天窗、座椅加熱通風這樣的配置,而是地盤的舒適性,車內噪音的控制,座椅的厚度、包裹性,電子設備的易用等等,是個系統的工程。為什麼把舒適性放最後,十萬左右的代步車舒適性只能說聊勝於無,二十萬左右的可以講點舒適性了,但一般都是中低配車型,舒適性一般。在滿足需求,不超預算,安全有保證的情況下,舒適性好最好,差點也可以接受。
我們說一下國產車,是因為不同國家造的車子真的有很大的不同,造車的理念都可以說完全不一樣,這一點在小編看來也是最重要的。同一個國家的車子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可以說是一個類型的。按今年的銷量來看,在國內賣的最好的大眾車(不是按單款車型來說的),大眾屬於德國車,德國車是最早進入中國的,也是作為官車使用的,按先入為主的思想,德國車給人的印像是駕駛質感好,操控好,外觀大氣,開上去好像很有豪華。但也有缺點,缺點就是小毛病多,比如燒機油,油耗大,發動機小毛突出。很多人為了面子也會去選德國車,我們身邊就有很多
有人很想選一輛德國車,走親訪友時會很有面子,這也不算錯,我有個朋友買的就是奧迪Q5,他自己也說了,這車開著有面子,但就怕不耐用。其實怎麼說呢,只要平時正常保養,不出事故,開個十年也是沒有問題。對於資金充足,又想有擁有一輛豪車的人來說這是完全可以的。
日系車省油,耐用。可以說非常皮實,不容易壞,油耗也很低,像本田飛度一公里才3毛多,比摩托車高一點點,這對於資金不是很寬裕,但又想買一車好車的朋友來說是再好不過了。
美系車寬大結實,豪華霸氣,可以說完全不輸於德系車,但缺點就是油耗太高了,因為美國的馬路非常的寬,同時油價又很便宜,所以美國人喜歡造肌肉車,這與日本車正好相反,美國車給人的感覺是小毛病是有的,但不會把你丟路上。其實再說一下級別,是選SUV還是選轎車?這也是很多人糾結的問題,SUV底盤通過性好,車身寬大,視野好,去農村走爛路是非常必要的。但缺點也是很明顯的,就是操作和舒適性比不上轎車,油耗上也要比轎車要高,如果你是在城市裡面生活工作,平時上下班代步,買轎車是最好的選擇
⑤ 什麼是死要面子活受罪,舉些真實的例子
死要面子活受罪就是,困難得揭不開鍋了,還時常忍著飢腸轆轆的痛苦站在自己家門口腆著肚子剔牙。
例子
1、之前數十年,某人,家境不甚好,經常吃不飽穿不暖,好不容易覓得一個掙錢機會,應得報酬不菲,完工時老闆遞上一大疊鈔票,此人為了要面子,證明自己沒有等米下鍋,要面子的話沖口而出,「我們兩兄弟說這些」,老闆聞此言,會錯意,感嘆道,「你老兄真義氣,我就不跟你客氣了」言畢把遞出去的鈔票瞬間就收回去揣上了。某人氣得吐血。逢人便感嘆,「一個假字害終身吶」。
⑥ 三十而已:顧佳舉債買包擠進太太圈,你認為值嗎
《三十而已》顧佳進入太太圈,香奈兒限量款都拿不出手,畢竟她們的包少則十幾萬,多則百萬。果然,貧窮還是限制了我的想像。
顧佳的經濟條件已經不錯了,不過在太太圈真心不是圈裡的人。那麼,顧佳為了進入這個圈,東拼西湊的錢買了一個包,作為敲門磚,值嗎?
⑦ 如何看待吉利舉債並購沃爾沃的方式
不借債也買不到那麼多技術啊
現在吉利通過研究沃爾沃的技術,已經逆向開發成功,並應用於吉利博瑞上
⑧ 」舉債2500萬自殺「背後的真相是怎麼樣的
2015年8月30日,何明接到電話,說妻子在珠海某酒店自殺身亡了!在自殺現場妻子留給他一份遺書,上面寫道「對不起,你這么辛苦工作賺的錢全被我騙走,害你現在身無分文,家不成家;害你到處被人追債」。
在辦理妻子後事中何明發現,原來與自己生活一年多的妻子真名不叫曹潔,而是叫羅雲,且妻子之前已離過一次婚,並生有一女,妻子自殺前除了給自己留下遺書,同樣也留了一份遺書給其前夫,裡面寫到「我恨你拋棄了我,我一定要威(爭氣)給你看」。
何明介紹,他1987年出生,經營紅木家私生意,剛認識做護士的羅雲時,她便以「曹潔」的名字及身份與自己交往,2014年1月份兩人登記結婚,當時兩人籌辦婚禮期間發生的一件事一直讓何明不能釋懷。擺酒的當天,女方家長親戚沒一人來參加。事後他就此事問過妻子,但她卻找了些理由敷衍過去。結婚之後,妻子便多次以借錢幫助朋友為理由借錢,對此何明並沒有多想,前前後後借出了300多萬元,但之後卻沒見所謂的「朋友」還過錢。其間何明也見過羅雲的女兒幾次,但羅雲謊稱是她侄女。
本案中,債務人羅雲借下巨額債務後無法償還,其本人已自殺身亡,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從其遺書看出何明對此確實不知情,也未將借款據為己有,其自身也是受害者,若再將羅雲造成的後果轉由其來承擔責任,會造成新的利益失衡。因此,任強上訴請求何明承擔涉案借款的償還責任,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⑨ 有些大老闆銀行欠款上千萬,為什麼還那麼瀟灑
這類似於最近流行的一句話:在中國,大多數富人確實是負債的。許多通常開著豪車,生活在豪華住宅中,看起來非常富裕。實際上,汽車可能是通過貸款購買的,房屋也可以通過貸款購買的。也許是貸款方案。這意味著窮人的欠款是債務,而富人的欠款是資產。
銀行不是愚蠢的,沒有任何風險評估就隨意借款。富人的債務通常基於資產,並由資產擔保。可以向銀行欠數百億美元的人仍然可以支付欠款,或者銀行認為他有能力支付欠款。此外,人們還有一種經營方式,可以利用銀行的錢為自己賺錢。這就是人們優雅的代價。
⑩ 房地產商汪某夫婦舉債三筆金額達數千萬元,他們為何不還
房地產商汪某夫婦舉債三筆金額高達數千萬元,他們不還錢的理由不是因為沒有錢可以還,而是已經習慣當一個老賴了,認為債主找不到他們頭上來,國家也沒辦法用法律手段懲戒他們。
許多人有著這樣的困惑,一些有錢的富豪,開著豪車住著豪宅,有著衣食無憂的美好生活,這是許多普通人辛苦奮斗一輩子都追求不來的,可是正是這些富豪,背地裡卻是欠著別人數千萬債務,如此逍遙自在、無視法律的人,是否是這個社會誠信缺失的表現呢?是否是這個法律法規不完善的表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