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1000輛豪車租賃車詐騙案
1. 警方破獲特大集資詐騙案,涉及金額200多萬,怎麼判刑
問:警方破獲特大集資詐騙案,涉及金額200多萬,怎麼判刑?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一般是以詐騙罪進行處罰,詐騙罪的法律規定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具體量刑要看金額、在犯罪中作用的大小等。
2. 上海警方成功破獲一起特大合同詐騙案,此案到底咋回事
這件事給人們提了個醒,不要相信不明人員給許下的巨大承諾,畫出的大餡餅,人人都想發財,世界上哪有那麼多不勞而獲的好事呢?即使有,砸到你身上概率也不多。還是老老實實通過工作,得到回報安心。
3. 詐騙團伙開豪車如何騙人上車設套騙財
詐騙團伙開豪車假扮"土豪"問路: 邀人上車設套騙財。
每個人都有可能遇到人生地不熟的時候,如果有陌生人問路,禮貌地為對方指引方向確是一件助人為樂的小善事,但一些不法分子卻在「問路」時層層設套,專騙路人錢財……近日,廣州黃埔警方就打掉了一個街頭詐騙團伙,抓獲3名犯罪嫌疑人。
嫌疑人假扮「土豪」問路
今年4月以來,廣東廣州黃埔區連續發生多起群眾在街頭被騙的案件,並且被騙經歷相似。警方經過深入調查研判,發現這些案件都是同一個詐騙團伙所為。
在掌握確鑿證據後,4月24日,警方在廣州天河區某地下車庫內,將三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捕。當場繳獲作案用轎車三輛以及2萬多元的贓款。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均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來源:網易新聞
4. 我朋友涉嫌一起團伙豪車詐騙案,其金額達千萬,請問該判多久
一起團伙豪車詐騙案,其金額達千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5. 客車詐騙案
[客車詐騙案]小學生作文:客車詐騙案正文:
·· 客車詐騙案 今年寒假,我和媽媽回壽光去探望姥姥,客車詐騙案。回家途中,我們在壽光開往淄博的長途客車上,目睹了一起團伙詐騙案。 早上八點鍾,我和媽媽乘上客車,上了車,我發現車上已經坐了好多乘客,我和媽媽便在後面找了個空位坐下了個空位坐下來。剛坐定,車子已駛出車站,溫暖的陽光照射在車窗上,我懶洋洋地躺坐在座位上享受著暖暖的陽光,時而望望窗外一望無垠的田野,心裡愜意極了。 在快駛到大王時,車上上來一個傻子,穿著一件磨得已泛白的皮棉襖,褲子膝蓋處還開著兩個破洞,這么暖和的天,頭上還戴一頂黑棉帽子,帽子的兩翼朝兩邊耷拉著,手腕上緊緊地挎著個黑皮包。一上車,一屁股坐到汽車發動機上口齒很不清晰地嚷嚷道:「我到大王,我有大錢,我沒錢買票。」話音未落,車停了,上來兩位中年男人,穿著氣派講究,一位在前面坐了下來,一位走到我和媽媽的後面坐了下來。這時傻子朝前面剛上車的那位中年男子嘟囔開了:「我有大錢,你給我買票,我給你大錢。」「你哪來大錢?凈瞎說」。中年男子搭訕道。「我姐夫在大輪船上,我偷得他的大錢。我把他家的大錢都拿來了,我要買酒喝,小學三年級作文《客車詐騙案》。」傻子急辯道。「什麼大錢,拿出來我看看。」「你給我買票我才拿。」「好,好,我給你買票。」說著中年男子拿出五元錢幫傻子買了票。這時傻子哆哆嗦嗦地從黑皮包里拿出一張鈔票來,遞給中年男子,中年男子朝著身邊的人說:「這是歐元吧?這是一千歐元。準是她姐夫在輪船上掙得外匯。」 只聽見,我身後的中年男子說道:「我在濰坊商業銀行上班,我幫你辨認一下。」車上的乘客便幫著把那張面值一千歐元的鈔票由前傳到了後面,身後的中年男子從身上拿出一隻像鋼筆似的檢驗鈔票的筆來,一邊檢驗一邊大聲說:「是真的,數字透亮,裡面的圖案清晰。」前面的男子說:「你能確認?你真在銀行上班啊!」「我是在銀行上班,你看這是我的工作證。」說著便從口袋裡掏出了他的工作證。「能兌換一千四百元人民幣哪。」 「是嗎?」前面的中年男子面露喜色,把歐元裝入錢包,扭回頭對傻子說:「我給你一百元,再換你一張,你就能買酒喝了。」傻子接過百元鈔票問道:「這張能買酒?我的大錢不能買酒。給你。」說著就又從包里拿出一張遞給了前面的中年男子。這時後面的中年男子大聲說:「別太缺德了,欺騙一個傻子。」「你管得著嗎!他需要錢,我用錢買他的,他自己又願意,多管閑事,願意你也買唄。」前面的男子爭辯道。「哎,你還有嗎?我買你三張。」後面的男子說著走上前遞給傻子三百元錢從傻子手裡換回三張歐元,喜滋滋的掖到內口袋裡。路經媽媽座位時,悄悄得跟媽媽說:「大姐,身上帶錢了嗎?快跟他換,很劃算,換一張給孩子留紀念。」媽媽說:「算了吧,我沒有帶多錢.。」 「沒事,少給他點換他一張,他傻他又不知道。有手機嗎?用手機換也行。」「還是算了吧。」媽媽答道。媽媽話音剛落,坐在中間的一位叔叔說:「我這塊手機剛買不久,彩屏的,兩千多呢,換你兩張。」說著,把手機塞到傻子手中,傻子結結巴巴地說:「別騙我,能出聲嗎?」「我天天用它打電話,好用得很。」傻子便遞給中間的叔叔兩張歐元。後面的中年男子又朝著身邊的其他人說,帶錢的快跟他換,一會他下車了就撈不著換了。見車上無人應答,過了一會兒,四人便推推搡桑地下車了。 車上的售票員說開話了:「這四人是一夥的,為了不引人注意,從不同地方上車,麻痹大家,專門在車上詐騙。」我恍然大悟。慶幸車上無人上當受騙。這伙人也太囂張了,在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毫無顧忌地上演一出詐騙的戲法,真是無法無天,在此,我呼籲:乘客外出一定擦亮眼睛,千萬不要貪圖小便宜,以免上當受騙;司機、售票員在發現違法犯罪分子作案時,應大膽與犯罪分子作斗爭,不能姑息養奸;另外,希望警察叔叔一定要嚴厲打擊拐騙行竊團伙,讓這些犯罪分子盡快落入法網。 客車詐騙案
6. 涉案金額多少的詐騙案屬特大刑事案件
數額特別巨大為五十萬元以上,就可認定為特大刑事案件。
根據《「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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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案例:
2019年3月18日上午,曉紅(化名)特意趕到諸暨市公安局城東派出所,找到了刑偵副所長俞炳傑,送上錦旗感謝警方盡職盡責,幫其追回被詐騙的7萬元贓款,凍結15.5萬元。
老股民炒「期貨」不到一周血虧88萬元
57歲的曉紅是個老股民。2018年5月7日,曉紅接到章某的電話,章某自稱是教人炒期貨的商務公司經理,並稱炒期貨很好賺錢。為方便詳細介紹期貨,章某與曉紅加了微信好友。
微信聊天後,章某將曉紅拉進了一個購買期貨的群,群里不時彈出令人心動的高額利益截圖。在群里各種有誘人信息的輪番轟炸下,曉紅懷著賺大錢的發財夢,按照章某的介紹,下載了相關APP,並充值10萬元進賬。緊接著,章某又向曉紅力薦群內以「穩健、分析能力好」著稱的老師葉某。
葉某承諾曉紅可以將其賬戶中的資金自由轉入轉出。由於曉紅不熟悉電腦操作,葉某便全盤接手,幫曉紅在網上炒期貨。5月8日,葉某以手續費為由,讓曉紅再次充值了10萬,並告誡曉紅不論虧損盈利,都不要私下操作提錢。5月9日9時許,葉某向曉紅表示,需要更多錢才能做計劃,能獲得更多盈利。對「老師」十分信任的曉紅,又投入50萬元。5月14日,葉某再次引誘曉紅,稱一個月能賺20萬元,讓曉紅轉個「吉利錢」過去,曉紅又投入了18萬元。
就這樣,在章、葉的巧言誘惑下,曉紅共轉賬88萬元。然而, 「指導老師」葉某在不久後告訴曉紅,由於期貨一直虧損,賬戶中原有的88萬元如今只剩下1萬多。
曉紅如夢初醒,漸漸意識到自己是被騙了,於是報警求助。
參考資料來源:浙江新聞網-諸暨警方破獲一起平台詐騙案 涉案金額達一千餘萬元
7. 五百多輛豪車被租賃公司扣押,法律將如何定性這件事
五百多輛豪車被租賃公司扣押,現在這件事情還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
對於這件事情,由於實際租車人的押金是交在租賃公司這邊的,與車主是沒有任何關系的,因此,車主就依據跟租賃公司之間的合同,要求解除合同並返還相應的車輛,其實也是合理合法的。事實上,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車主對車輛享有的是所有權,這就是物權,而出租人對車輛享有的佔有權是基於債權的。事實上,在我國,物權是一個絕對的權力,高於債權。因此,這些人扣押車輛,本身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8. 特大詐騙案62萬能判多少年刑期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9. 我朋友涉嫌一起豪車詐騙案,其金額達到千萬,他在其中屬於銷贓,請問他會判多久
涉嫌一起豪車詐騙案,其金額達到千萬元,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