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配件水通出貨檢驗報告模板
① 出貨量證明報告怎麼寫
格式很簡單,如果有執行國標、行業標准、企業標准等的,就在最上面寫上,然後在下面做個表格,寫上項目,標准,實際值,判定結果就可以啦。
舉個例子,比方說鋼筆吧,執行標准:GB12345
下面表格寫上:項目:筆尖尺寸,標准:0.05±0.01mm,實測尺寸:0.05mm,判定結果:合格。
然後往下寫就成了,最後蓋個章,檢驗部門的也成,公司的也行,看你們的啦
② 汽車配件行業需通過哪些認證有哪些相關的質量管理方法
產品認證
如果是安全類的必須做產品認證比如CCC。
如果產品賣到歐盟,還要做Emark認證。
如果產品涉及到環保還要做ELV認證等等。
質量管理可以做ISO9001認證,TS16949認證,還有環境類ISO14000認證,這些體系認證需要詢問顧客的要求,如果沒有強制要求,最好做個TS16949認證。
③ 出貨檢驗的規定範例
1.1制定目的
為加強產品之品質管理,確保出貨品質穩定,特製定本規定。
1.2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製造完成之產品,在出貨前之品質管制,悉依本規定執行。
1.3權責單位
(1)品管部負責本規定製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規定製定、修改、廢止之核准。 2.1成品入庫檢驗
成品入庫前,依《最終檢驗規定》採取逐批檢驗入庫之方式,每一訂單之成品可以以一批或數批之方式交驗入庫。
2.2成品出貨檢驗
同一訂單(製造命令)之成品入庫完成後,在出貨之前,應進行成品出貨檢驗。檢驗方式如下:
(1)由客戶派員或客戶指定驗貨機構人員對產品進行出貨檢驗。
(2)客戶授權由本公司品管部派員作出檢驗。
(3)上述兩種情形以外之產品,本公司視同(2)款之情形,由品管部派員作出貨檢驗。
2.3客戶驗貨配合
(1)業務部提前聯絡客戶人員到本公司驗貨。
(2)品管部派員協助客戶作抽樣及檢驗工作。
(3)由客戶出示驗貨報告,品管部存檔並匯總。
2.4合格出貨客戶或本公司品管部出貨檢驗判定合格之成品,可以辦理出貨手續。
2.5拒收重流
(1)客戶或品管部出貨檢驗判定不合格(拒收)之成品,由品管部填寫《不合格通知單》通知相關部門。
(2)品管、生技、製造部聯合制定重流之對策,其中:
(A)品管部主導重流的對策。
(B)生技部主導重流的作業流程。
(C)製造部負責重流作業。必要時,因重流時間較長,應同生管部作計劃調度安排。
(3)重流後,製造單位應視同其他成品,依交驗批逐批經FQC最終檢驗並入庫。
(4)待整個訂單批(製造命令批)重流並檢驗合格入庫後,再由客戶驗貨人員或品管部人員進行復驗。
(5)品管部負責追蹤後續生產之預防改善對策。
2.6特采出貨
(1)特采申請
下列情形,業務部、製造部可提出特采申請:
(A)產品缺陷輕微,不致影響使用特性和銷售。
(B)出貨時間緊迫。
(C)其他特殊狀況。
(2)特采批准
(A)客戶驗貨之訂單,應由客戶核准。
(B)由本公司驗貨之訂單,在品管部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核准。
(3)特采出貨
視同合格品辦理出貨。 3.1抽樣計劃
依據GB2828(等同MIL-STD-105D)單次抽樣計劃。
3.2品質特性
品質特性分為一般特性與特殊特性。
3.2.1一般特性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屬一般特性:
(1)檢驗工作容易者,如外觀特性。
(2)品質特性對產品品質有直接而重要之影響者,如電氣性能。
(3)品質特性變異大者。
3.2.2特特性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屬特殊特性:
(1)檢驗工作復雜、費時,或費用高者。
(2)品質特性可由其他特性之檢驗參考判斷者。
(3)品質特性變異小。
(4)破壞性之試驗。
3.3檢驗水準
(1)一般特性採用GB2828正常單次抽樣一般II級水準。
(2)特殊特性採用GB2828正常單次抽樣特殊S-2水準。
3.4缺陷等級
抽樣檢驗中發現之不符合品質標准之瑕疵,稱為缺陷,其等級有下列三種:
(1)致命缺陷(CR)
能或可能危害消費者的生命或財產安全之缺陷,稱為致命缺陷,又稱嚴重缺陷,用CR表示。
(2)主要缺陷(MA)
不能達成產品使用目的之缺陷,稱為主要缺陷,或嚴重缺陷,用MA表示。
(3)次要缺陷(MI)
並不影響產品使用之缺陷,稱為次要缺陷,或輕微缺陷,用MI表示。
3.5允收水準(AQL)
本公司對出貨檢驗之缺陷等級允收水準規定如下:
(1)CR缺陷,AQL=0。
(2)MA缺陷,AQL=1.5%。
(3)MI缺陷,AQL=4.0%。
如客戶另有規定相應之允收水準,則依客戶標准執行。如本公司允收水準嚴於客戶標准,可仍依本公司標准執行。
3.6檢驗依據
依據下列一項或多項:
(1)技術文件、設計資料。
(2)有關檢驗規范。
(3)國際、國家標准。
(4)行業或協會標准(如TUV、UL、CCEE等)。
(5)客戶要求。
(6)品質歷史檔案。
(7)比照樣品。
(8)其他技術、品質文件。
3.7檢驗項目
(1)落地試驗
除客戶特別要求外,均依美國運輸協會一角三棱六面落地試驗規定執行。
(2)環境試驗
依國家相關標准進行。
(3)震動試驗
依國家標相關准進行。
(4)壽命試驗
依設計要求進行。
(5)耐壓試驗
依一般II級水淮抽樣,參照檢驗規范執行。
(6)功率檢查
依一般II級水準抽樣,參照檢驗規范執行。
(7)溫度檢查
依特殊S-2水準抽樣,參照檢驗規范執行。
(8)結構檢查
依特殊S-2水準抽樣,參照檢驗規范執行。
(9)外觀檢查
依一般II級水準抽樣,參照檢驗規范執行。
(10)包裝附件檢查
依一般II級水準抽樣,參照檢驗規范執行。 《出貨檢驗報告》
④ 出貨檢驗報告
UL檢驗報告/文檔和檢驗程序-UL認證 UL檢驗報告/文檔和檢驗程序 (一) UL檢驗報告/文檔 你會在檢驗過程中遇到不少的文檔,當然最多的還是檢驗報告。 由於跟蹤檢驗服務分為R類和L類,與此相對應,檢驗報告也分L類和R類,下面給出這些報告的掃描件: L類報告: 英文掃描件 中文掃描件 R類報告: 英文掃描件 中文掃描件 變更通知書: 英文掃描件 中文掃描件 這是只給出了這些報告的正面,背面也有一些信息。對於L/R類報告,背面可能會有注釋或實驗數據;對於變更通知書,則是對變更通知書的說明。所有這些報告都會有復印件給工廠,請保存此報告單,國內有不少地區的商檢局在出口檢驗放行時要求工廠出示這份報告。 (二) UL檢驗程序 UL檢驗員的檢驗基本上屬於機械性作業。依據不同的產品,檢驗員的檢驗依據有公告(Bulletin)、細則(Procere)、FUII(如果有,包含在細則中)和UL標准(如果FUII中有要求)。 如果檢驗員訪問工廠時,工廠正在生產UL產品,或有庫存的UL產品,則檢驗員會用以下方式之一抽取樣品: 從生產線上抽取各個部件加上從倉庫中抽取的一個完整產品。 從倉庫中抽取各個部件加上生產線上的完整產品。 從倉庫抽取完整產品用於拆分。 抽樣的具體數量決定於細則、FUII(跟蹤檢驗指示)、SAP(標准附頁)或來自於UL實驗室的直接命令。檢驗員每次檢驗並不一定檢驗所有產品,但他們會盡量在一年或至少兩年內檢驗所有的產品類別或型號。 一般來說,UL對工廠生產體系的要求不是太高,只要求對儀器設備每年一次計量,保存好工廠自己的檢驗記錄,以及對不合格品有一定的控制手段即可。 檢驗時,現場代表(UL檢驗員)會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產品本身,他們將根據上述的檢驗依據逐條核對產品的結構,部件及裝配。對於涉及到產品安全的零部件,一般細則中會指明要求為UL認證產品,並且會註明生產廠家和型號;對於外殼、護罩等注塑件,一般情況下細則會指明其原材料和尺寸要求。現場代表會核對以上各項以及細則中所規定的UL標記。 另外,如果細則或FUII或標准中要求對產品進行現場測試,現場代表會要求工廠檢驗員做相應的各項測試,而現場代表則在旁作見證。如果細則中還要求送樣到UL作跟蹤測試,工廠應配合檢驗員製作相應樣品,經檢驗員寫好樣品標簽,提供地址並封樣後,由工廠寄往相應的UL實驗室。 如果工廠所生產的產品完全符合UL相應檢驗標準的要求,也無其它違反跟蹤服務協議的地方,檢驗員會出具跟蹤檢驗報告(Inspection Report);工廠代表在確認其內容准確無誤後應在報告上簽字;一次檢驗即告完成。如果檢驗過程中出現了與檢驗標准不符合的情況時,檢驗員會出具變更通知書(Variation Notice),並根據具體情況採取相應措施。 對於未授權產品使用UL標記,檢驗員會要求去除UL標記;對於產品不符合UL要求,檢驗員會在要求工廠去除UL標記或返工使之符合要求;如果工廠對上述處理意見不同意,則可以暫時保留UL標記,但必須停止出貨,檢驗員會把情況通知相應的實驗室,由UL作出答復決定是否可以保留UL標記;如果只出現一些小的問題,並不影響到產品的安全性,檢驗員會作出臨時接受的決定,並報告給相應的實驗室;如果是一些明顯的標准錯誤,如打字錯誤或是單位錯誤,則並不影響工廠產品的合格性,但作為UL的文檔處理,檢驗員也會出具變更通知書。一般情況下,除非是UL公司的責任,檢驗員都會要求工廠對不符合的各項向相應的實驗室作出解釋,UL會根據你的解釋作出相應的答復。 當然,檢驗員的判斷只是臨時性的,最後的決定權當然在UL各個實驗室。如果工廠對檢驗的作法有不同意的地方,完全可以向相應的實驗室反映,此時,檢驗員有義務提供相應的聯系人和聯系方法。在確認變更通知書所記錄的內容無誤後,工廠代表應在通知書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