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团改装车价钱
『壹』 省歌舞团有135位演员 一辆大客车可坐40人 租金1000元 一辆小客车可坐20人 租
租大车,每人次需要花费:1000÷40=25元;
租小车每人次需要:600÷20=30元,
所以租大车省钱,尽量租用大车,并且最好不要有空座;
(23+597)÷40=15(辆)…20(人)
可以租15辆大车,余下的20人正好坐满1辆小车,
共花租车费:
1000×15+600×1
=15000+600
=15600(元)
答:租15辆大车和1辆小车最省钱;共花租车费15600元.
『贰』 乘公交车没有面子
呵呵,小时候我总抱怨自己没有漂亮的鞋穿,当我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我发现有个跟我一样大的孩子坐在轮椅上,他没有了双腿……我说这个事情的意思你应该明白吧?什么是幸福?满足才是最大的幸福。孩子,有时间多到一些特别贫困的山区里体验一下生活,多多帮助山区里那些为了上学一走就是两个多少时路程才能赶到学校里上课的孩子们!我们点的是电灯,有些山区里的家庭没有电,只能点油灯或者蜡烛。冬天我们房间里有地热或者暖气,有些人还在冰天雪地里为了养家糊口的赚钱。我的家是东北的,冬天拍摄室外戏的时候,我们这些演员在野外一呆就是一天,冷吗?的确冷,谁不冷谁是傻子!但是为了自己这个喜欢的行业,为了自力更生赚些钱,所有的寒冷都无所谓。我三十多岁的人了,十七岁为了锻炼自己的身体跟意志,暑假的时候跟同学一起到砖窑推砖,一车几百斤,一车一毛五分钱,我做了一个暑假没有退缩!01年跟歌舞团走穴演出,急性肠炎犯了,上吐下泻,我还得顶着发烧、病魔到外面发传单,回来排练、布置灯光、抬道具箱子,演出完毕跟着歌舞团的汽车凌晨跑在下一站的路上……我觉得自己这小半辈子基本上差不多了,没有什么苦自己吃不了。你呢?还为时坐公交车而感到抬不起头?谁都想吃的好、穿好的、住好的,你自己问问你自己有什么特长或者是能力让自己拥有这一切?我81年出生的,估计你应该比我小不少,有时间研究是坐公交还是坐宝马的时候,多学学有用的生存技能,让自己以后可以如愿的坐上私家车。如果你的相貌不错的话,也可以考虑其他的方式……这里我就不多说了,起码可以一步登天!
『叁』 黑社会的电视剧
《公安局长2》里面的马瘸子?本名叫马福贵的那个...
濮存昕-黎剑 金鑫-霍祥 齐志-林军 沙景昌-程志 林京来-郑翼飞 李大强-马福贵
云都市矿山分局发生了一起重大失枪案,此案引起了公安部门及社会各届的高度重视,矿山分局的袁明分局长被停职,相关人员被查办。接着“奥丽安娜”号娱乐城总经理于莉又遭持枪歹徒勒索,使用的正是失窃枪支中的两支,歹徒虽被击毙,可丢失的其它枪支却却下落不明。
省厅刑侦总队长黎剑临危受命,被任命为云都市公安局局长。上任伊始,黎剑颇有顾虑,因为十三年前他的岳父为了帮他给丢失的文物做鉴定而被歹徒杀害了。此案一直未破,他是负着深深的内疚离开云都的。如今他重回云都,能否把积压的大案要案破了,能否在云都市重塑公安干警形象,还不得而知。
云都市公安局副局长霍祥曾是黎剑的上级,此次没有扶正,反而让以前的下属当了正职,领导自己,颇为不满。而黎剑上任后,大刀阔斧地对云都治安问题进行整治,对犯有严重错误的警察绝不姑息,该处分的处分该清除的清除。对以马富贵为首的犯罪分子进行了狠狠的打击,破获了失抢大案,并发现了马富贵身后有一张黑势力的网,那就是以“奥丽安娜”号娱乐城老板郑翼飞为首的文物走私犯罪集团。
这一切引起了霍祥的恐慌,因为当年就是他一失足上了马富贵的贼船,导致战友刘浩的牺牲和黎剑被调走。后来又被郑翼飞拖下水,郑翼飞将他的女儿送到英国留学,牵制着霍祥成为他们的保护伞。为了保全自己,郑翼飞派彭俊杀害了给黎剑提供线索的汪老汉并嫁祸于马富贵,霍祥也想借机除掉马富贵,但黎剑却要剥茧抽丝挖出马富贵身后的人。
郑翼飞知道这一次自己遇到了对手,黎剑不会放过他,但他不死心,因为他多年来的目的还没有实现,他要得到云都寺之宝“莲花玉佛”。“莲花玉佛”的佛身十多年前就被郑翼飞偷运到了国外,而玉佛的宝座却下落不明,没有宝座佛像无根,二者合一才能价值连城。郑翼飞知道只有通过马富贵才能找到宝座。
郑翼飞绑架了马富贵的儿子小顺子找到了马富贵的藏身之地雪乡。彭俊为了让郑翼飞的计划顺利实施,杀害了欲报案的校长、黎剑的妻子徐蕾,已近疯狂的彭俊在警察的围追下跳楼身亡,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
黎剑忍着失妻的巨大悲痛,带人向雪乡追去。
茫茫雪野,马富贵与郑翼飞对峙着,身上缠满炸药的小顺子站在他们中间,马富贵为了小顺子求着郑翼飞并欲交出莲花宝座,这时黎剑带人赶到,郑翼飞知道自己的死期到了,但他依然负隅顽抗,最后命丧深谷。
马富贵被判死刑,临刑前黎剑告诉他小顺子得救了,为小顺子捐献骨髓的却是当年被马富贵一伙杀害的警察刘浩的妻子方华,马富贵号啕大哭。
霍祥见大势已去,他整理好警服,揣上枪支走进了市政委书记程志的办公室。黎剑和女儿晓宇来到了妻子徐蕾的墓前,父女俩泪洒衣襟。夕阳无语,青山有泪。共和国的卫士和他们的亲人用自己的鲜血谱写着金盾之歌。
『肆』 歌舞团舞台车多少钱
你需要的是舞台车,单面展开,双面,三面全展开价格不同,舞台车单侧10.8万
『伍』 圣安地列斯汽修工女友米切尔约会问题
那是歌舞会友,下车后到红圈⭕里去跳舞,像跳劲舞团一样,跟上节奏才行,不然就结束舞蹈,任务失败!
『陆』 陈光标是怎样发家的
陈光标是创业经商发家的,十三岁暑假的时候,陈光标开始每天骑着自行车跑十几里路去卖冰棒。后来,陈光标又做起贩粮的买卖,从开始的骑自行车贩粮到用拖拉机贩粮,从一天赚个5、6元钱到一天能挣到300多元钱。
陈光标在致富路上尝到了甜头,17岁那年暑假结束的时候,陈光标挣了两万元钱,成了全乡第一个“少年万元户”。
陈光标正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逐渐积累经商的经验。在从商磨练的同时,陈光标并没有荒废他的学业,他做生意都是利用课余或是节假日的时间,他一直保持着自学习惯。
(6)歌舞团改装车价钱扩展阅读
陈光标创业之路:
1985年,陈光标考入南京中医药学院,毕业后,陈光标回到了家乡创业。
1985年9月—1990年6月南京中医学院(现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习,获医学学士学位。
1991年,23岁的陈光标离开家乡,再次踏上了到省城南京创业淘金的征程。
1997年,陈光标创立了属于自己的首家公司——南京金威利电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03年,创办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
『柒』 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单位处多少元罚款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修正)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修正)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修正)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
(1995年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3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 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自治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它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
第三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地区各单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消防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铁路系统的站区、列车、货场以及铁路沿线的勘测设计、基建施工,民航系统的机场、飞机、通信导航站(台)、油库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业务上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指导。
其它各主管部门对所属系统和单位的消防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加强管理,保证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
第五条全社会都要支持、扶助消防事业的发展。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公民对违反消防管理、妨碍消防安全的行为都有权制止或者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消防组织
第七条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消防队(站)。
第八条下列地区和单位必须建立专职消防队:
(一)工商业发达的集镇;
(二)火灾危险性大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
(三)大型仓库,储油储气基地;
(四)其它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
相邻单位可以联合建立专职消防队,当地政府应当给予扶助。专职消防队的建立或者撤销应当经自治区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
第九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苏木乡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防火员,协助行政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做好防火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的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员,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在统一组织扑灭火灾时,服从公安消防机构的调动和指挥。
第三章消防监督
第十一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按其职责范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工作,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对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指导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建设和训练;
(三)监督检查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修;
(四)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消防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五)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中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情况,并参加竣工验收;
(六)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进行审核;
(七)对消防产品的生产、维修和销售实施监督;
(八)组织指挥灭火,调查和鉴定火灾原因,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消防处罚;
(九)组织推动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十)鉴定和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动消防科技技术的研究和发展。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的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时,必须将工程防火设计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设计审查时,必须有公安消防机构参加,对工程防火设计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施工。工程竣工后,验收的主管部门在验收的五日前通知公安消防机构参加验收。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凡在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颁布之前的建筑物,消防部门要监督产权单位认真检查,不符合防火规范的,应当逐步整改。
第十四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十五条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自治区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合格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方可发给营业执照。
严禁经销不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和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进口消防产品的单位,必须到国家指定检验部门进行复检,并持进口手续到自治区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审查登记。
第四章消防责任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保障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消防宣传活动和安全检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隐患和重大问题;建立、完善、落实本行政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加对消防的资金投入,改善消防队(站)的装备和消防设施。
第十七条城镇规划部门制定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时,应当依照城市规划和消防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消防队(站)的设置、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规划由城镇规划部门会同公安消防机构共同编制。
公共消防设施由城建、邮电等部门以及建设单位,按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步建设和维护,公安消防机构负责验收和使用。
第十八条邮电部门应当加强消防通讯设施建设,保障火警电话畅通。在接到火灾报警后,要优先传递,不得延误。
第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或者消防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严格审批;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不具备消防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二十条教育、劳动和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
第二十一条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把消防宣传列入工作计划,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公民的防火安全意识。
第二十二条各类物资、集贸市场和货栈、商场,由开办的主管部门负责其消防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时,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在五日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定期对被保险财产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向投保人提出整改火灾隐患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三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接受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五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乡镇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应当把防火安全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范围。
第二十六条街道办事处要协助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做好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必要时组织本区域内的防火联合检查。居民委员会、嘎查(村)民委员会应当把防火安全列入居民公约和嘎查(村)民公约的内容,对居民、农牧民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家庭防火。对居民住宅区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预防火灾事故。
第二十七条治保会、治安联防队、民兵等组织应当把防火灭火列入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参加消防群防群治活动。
第五章火灾的预防与扑救
第二十八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必须规定防火责任。
第二十九条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不同实际,督促所属单位结合生产、经营和管理,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并检查落实。
第三十条实行经济承包、承租的单位,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承包、承租的目标责任制。租赁或转租的单位,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应当有消防安全的内容,明确消防职责。
第三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的负责人,在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中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制度;
(二)定期进行防火安全自查,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三)建立健全专职消防队或者义务消防组织以及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改善消防工作条件,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设施、器材,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和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四)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五)发生火灾后,要及时报警,并积极采取扑救措施;
(六)扑灭火灾后保护好现场,协助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七)对本单位因消防工作疏漏而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城建、电力、邮电等部门在维修道路、停电、停水、切断通讯线路时,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电力、燃气的主管单位,对供电、供气设施和线路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确保安全。
第三十三条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各项防火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大型会堂、影剧院、俱乐部、体育馆、歌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必须做到:
(一)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值班检查,确保安全;
(二)装修材料、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三)不准超过定额人数、违章增设座位;
(四)制定应急疏散方案;
(五)安全出口要设置明显标志,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封闭或者堆放物品。
第三十五条宾馆、饭店、医院、商场、地下商店、旅店等均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防火管理办法,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和自救设施。
第三十六条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值班、用火、用电等防火安全制度,并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
重点防火单位、部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电工、木工、油漆工、仓库保管员和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管理的人员上岗前,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十七条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及家属宿舍。
第三十八条易发生爆炸的场所,应设置通风、除尘、监测、报警、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等防火安全设施。
第三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现火灾,都要迅速准确地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并积极参与火灾扑救。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为火灾扑救提供人力、物力支援。
严禁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消防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电气线路、设备的设计、安装、维修和改造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设施的责任,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不准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挤占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如因工程建设需要确需临时占用时,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公安消防队(站)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各类消防队、失火单位、相邻单位人员以及其他公民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的统一调动,接受火场总指挥员的灭火指令。
第四十三条火灾的扑救,由公安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紧急情况下,火场总指挥员有权采取下列紧急处置措施:
(一)拆除使火灾蔓延或者阻碍灭火的建筑物等;
(二)调集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电讯、医疗救护等部门人员和物资;
(三)划定警戒范围,命令人员转移;
(四)为灭火救灾所采取的其它紧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四条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时,有关单位及个人必须如实提供情况。
严禁谎报火警、假报火灾损失或者发生火灾隐瞒不报。
第四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组织,因支援其它单位灭火所消耗的燃料、器材和灭火剂等以及有关单位对火灾原因进行技术鉴定的费用,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准后,由起火责任单位负责补偿。扑救居民火灾所消耗物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参加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发生火灾时,消耗的本条第一款所列的各项费用,按有关规定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予以补偿。
第四十六条公安消防队(站)以外的人员在扑救火灾中受伤致残、牺牲的,由造成火灾事故单位负担其医疗、补助、抚恤的费用。起火责任单位不明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责任人,由其行政主管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或者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拒绝履行消防义务的;
(二)损毁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的;
(三)谎报火警或者发现火灾隐瞒不报的;
(四)值班、警卫、夜勤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五)重点防火单位、部位以及从事易燃易爆工作的人员,违反防火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
(六)在林区、牧区防火期内违反防火管理规定的。
有本条第(二)项行为的,除处以警告或者罚款外,并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责任人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处单位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履行消防职责,造成火灾隐患的,或者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遵守消防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
(三)应当进行消防培训而未经培训或者经培训不合格上岗的;
(四)占用消防通道或者防火间距,埋压、圈占、改装、挪用公共消防设施的;
(五)妨碍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六)拒不执行火场总指挥调用的;
(七)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御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的;
(八)其它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
对有本条各项规定的行为,经公安消防机构指出拒不改正的,加重处罚;有违反本条第(五)、(六)项行为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处十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单位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片单位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建筑防火设计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而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中擅自更改图纸中防火设计的;
(三)工程竣工后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四)从事消防工程设计、安装、维修以及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的单位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批准的;
(五)违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六)公共场所、大型仓库,经公安消防机构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
(七)未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的;
(八)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或者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及家属宿舍的。
有本条第(三)、(四)、(六)项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并可责令其停产停业;有本条第(五)项行为的,按本款规定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一条建筑防火设计违反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经公安消防部门指出不改而强行施工的,责令停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工程概算1%—5%的罚款,并按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单位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在限定期间内拒不整改而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除按本条例有关条款处罚外,并按火灾损失的10%以下对单位进行罚款,对单位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火实事故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罚没款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一律上交同级财政。
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个人所处罚款,一律不得用公款支付。
第五十三条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单位和个人,可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情形轻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消防监督职权,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
(二)明知有关单位和个人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或者发现火灾隐患而不加制止造成火灾事故的;
(三)索贿、受贿,包庇火灾事故责任者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四)在火灾原因调查中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五)在消防监督中的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每年十一月九日为自治区消防日。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捌』 中国古代传说中雨神的别称是什么
别称是雨师。
雨师又称:如萍 翳、玄冥等。在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是掌管雨的神;也是道教俗神,认为是毕星,即西方白虎七宿的第五宿,共有8颗星,属金牛座。后有雨师为商羊或赤松子二说。
《三教源流搜神大全》云雨师神,商羊是也。
雨师被认为是毕星,即西方白虎七宿的第五宿,共有8颗星,属金牛座。后有雨师为商羊或赤松子二说。《三教源流搜神大全》云雨师神,商羊是也。
商羊神鸟,一足,能大能小,吸则溟渤可枯,雨师之神也。赤松子又作赤诵子,《列仙传》谓其为神农时代的雨师,为一颠狂野人,能化为一条赤龙,随风雨而下,后被元始天尊封为雨师,主行霜雨。民间流传的雨师的典型形象为一乌髯壮汉,左手执盂,内盛一龙,右手若洒水状,称陈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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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来
中国古代的雨神起源甚早。《周礼》的《大宗伯》篇称,“以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郑玄注:“雨师,毕也”,意思是“月离于毕,俾滂沱矣。是雨师毕也”。东汉蔡邕《独断》则称,“雨师神,毕星也。其象在天,能兴雨”。
毕星是二十八宿中西方七宿之一。此当是以星宿为雨神也。另外,亦有以人物为雨神者。屈原《天问》云“蓱号起雨”。汉代王逸注称:“蓱,萍翳,雨师名也”。《风俗通义》称“春秋左氏传说,共工之子,为玄冥师”,“郑大夫子产禳于玄冥”。
玄冥,雨师也。晋《搜神记》称,“赤松子者,神农时雨师也”。《三教源流搜神大全》更以神鸟为雨师,称“雨师者,商羊是也。商羊,神鸟,一足,能大能小,吸则溟渤可枯,雨师之神也”。唐宋以后,从佛教中脱胎出来的龙王崇拜逐渐取代了雨师的位置。
『玖』 江华主演的电视剧
凤舞香罗
片名:凤舞香罗RichesAndStitches
地区:中国香港(TVB)
类型:民国爱情
集数:30集
首播:TVBI
监制:萧显辉
编审:陈静仪梁咏梅
主演:陈豪江华向海岚黎姿吴美珩唐文龙魏骏杰
年份:2003年
剧情介绍
巧手化绫罗为华衣美服,一生起跌全系一针一线间。
邵晋铿(陈豪)对旗袍有一份难以言喻的感情,他的第一件旗袍,正是为了心中最爱,前清朝格格宝翠珑(向海岚)而造。铿为珑改装的旗袍大获好评后,他的事业由此展开,一生起跌亦从此全系一针一线间。珑是帮会中人、凤舞台老板荣昊东(江华)的秘书。为了助铿发展事业,珑鼓励铿为歌舞团台柱冷香泠(吴美珩)设计旗袍。当初平地一声雷的铿,事业却不是一帆风顺,更因弟晋锵(唐文龙)拖累,事业几乎付诸东流。铿对人生无望之际,锵的旧女友歌女海棠(黎姿)始终陪伴左右;珑及东亦为重拾铿的信心而不遗余力……
[编辑本段]角色介绍
绍晋铿-陈豪
剧情一开始出生于大户家庭,本来可以是想尽荣华富贵的,但是大清的灭亡,使他们立即堕落于底,开始过着日挨夜挨的苦日子。晋铿就要以拉黄包车谋生。之后遇到了前清格格,从此改变他一生平凡的生活。其实这部戏里面我不大喜欢陈豪演的晋铿,太过执着与完成自己的理想,固执到了极点,所以他得了神经病。但是最不屑的是他对翠珑爱的那么深,对棠棠伤得那么深,直到最后那一集,我都是觉得他对棠棠完全是充满内疚感,就是那一份内疚感使得他和翠珑的距离越来越远,注定了最后的那个不敢去找翠珑的结局。虽然陈豪是这部戏的第一男主角,不过我觉得晋铿演的绝对没有萧公子这个角色那么让观众记牢。
绍晋锵-唐文龙
晋铿一出场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花花公子,完全是他自找去寻找每一个女人,次次都想去克制,可是就是克制不了自己,所以他后来的坐牢也都是因为女人惹的祸。可是在坐牢出来之后,他可以说是彻底的改变了生活,本可以平静的过一生。所以编剧让他结局是惨死,有点意想不到。唐文龙整部戏的表现平平,可以说换作任何一个演员来演,都是可以胜任的。唐文龙在TVB夜演过不少剧集了,何以会迟迟都是做二三线演员,都不是好明,真的希望他能够有点突破的令观众看看他的新剧集。
官颂生-魏俊杰
一出场可以说是一个小角色,完全不起色的,可是就在心里默默的盘算着这一切。等到有机会上位的时候便马上部署,眼看就要完成目标的时候,开始棋差一招,输给了荣少。他对冷香泠可以说是不出于真心的,起码我的理解是这样。在荣少这里做事也是完全有着自己的目的。所以他的死可说是死有余辜拉!杰仔的身形怎么变了那么多,有点中年发福的味道咯。可不可以再发下去拉!我也许是看惯了他的陈峰,一时不适应他演那样的角色。
荣少-江华
本剧最受欢迎的男主角。从第一集出场,用枪打死那个冒充记者的人,简直就很关注这号大哥级人物。后来荣少的处事方法,他冷静,临危不惧的性格,造就了他这个角色的成功。一旦觉得自己爱上了翠珑,便可以为了她放弃自己所有的一切,半辈子打下的江山哦!这个角色佩服他的点点滴滴,就在最后那一霎那,我完全想不到他有那样的安排,又再一次的证明了他的有勇有谋,就当翠珑说他瞒着自己所做的一切,完全不尊重自己的时候,我真的很想站出来替荣少说NO,他不是那样的人,为了一个女人,造就已经改变了自己的某些性格,现在变得处处为翠珑着想,甚至退出江湖,一个男人做的到这样,难道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心?记忆最深的就是那个血清的那一集,一刀一刀的砍在荣少身上,终于打动了翠珑,其实我多么想他们有个完美的结局。可是这个结局……太多的感叹,相信荣少和翠珑在一起的机会是比较大点,可是TVB这样的三人同台的结局,令观众有足够的空间想象,我不喜欢那样任由自己想象的结局,变得好迷茫的。我相信看过这部戏的观众大多最欣赏的应该是荣少啦,他的风范不可挡。江华这一次的成功,我都相信是必然的。以前演的连晋我都是好不喜欢的,现在完完全全的被荣少征服,怎么他以前都没有发挥出呢?
宝翠珑-向海岚
一个出生大清的格格,在面临大清朝灭忙,公然担当起养这个家的重任。有着渊博的学识,高尚的情操,高雅的风度,前卫的思想……可以说是集智慧与美貌并重的这样一个女子。起初我很欣赏这个角色的,对以往向海岚的看法也有点改观的。但是到了最后,我发觉这个角色变得毫无意义的,老是做着重复的事情,有些还完全是自己多余的片断,和荣少在一起了,还完全想着晋铿,对事情其实也有点主观的,还一味地去批评荣少呢!最后对自己的前途做的决定更加是莫名其妙的自私的。对这个角色,我本以为对向海岚可能是一个好机会,可以改变多一点观众对她的看法,可是照整部戏来看,很难,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那是毁在自己的演技之上还是毁在编剧的角色之上,这个就看观众的了。
冷香泠-吴美珩
一个上海的超级风骚歌女,其实她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回来的,一开始以为她是自私以及小器到极点的女人。一直都是自以为爱荣少,其实到了最后,她都知道自己的最爱一旦找到了,完全是可以为他做一切的。所以这部戏里她不可以说是自私的人。女人嘛,无非是想找到一个深爱自己的男人,冷香泠的遭遇只可以说是遇人不淑,注定了她最后悲惨的死运。其实看完这部戏,我在想,她和荣少本来可以是很幸福的一对的……这次吴美珩演的香泠跳舞绝棒,以前她夜从来没有演过这样的角色,这次我认为是成功的,在TVB她很少有挑大梁的角色,所以美珩把握很不错。
苗海棠-黎姿
这部戏中我我最喜欢的女主角。从第一集卖艺的棠棠开始,她认识了晋铿和晋锵,这一条就是她自己注定要走的不归路了。进入了凤舞台,总之棠棠自己是多么的努力,所以终于有了机会成为台柱,却为了一个晋铿自毁前途以及丧命。但是我相信直到最后一刻,她都是不后悔的。不过就观众,肯定是为她不值的,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棠棠的无私奉献真的值得我们尊敬以及佩服。棠棠这个角色可爱,纯真,有着坚强毅力的性格,肯为爱牺牲……只有她离开凤舞台的那一刻我流泪了,只有她的死我流泪了。到了棠棠生命结束以后,晋铿对棠棠的都只有内疚,我没有感受到晋铿爱棠棠的,可惜可哉!黎姿一直都是演悲剧的居多,当初的小结巴是我印象最深的,死的惨,这次的海棠又是如此地不幸。哎,可怜的黎姿,几时让我们见见你幸福的剧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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