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司機車撞死
1. 越野車司機為何要惡意碾壓交警導致其殉職呢
目前並不清楚這位越野車司機為什麼要惡意碾壓交警致其殉職,案件也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如果要知道他為什麼要這么做,還是需要等待案件的進一步調查結果出來。
而且從媒體新聞報道,目前已經確認這位嫌疑人他是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如果不是在違反交通規則的前提下故意殺人的話,那又是什麼原因呢?這個筆者也不敢瞎猜測,筆者的底線不造謠,不傳謠,只能等待案件的進一步進展。
對於這起事件,大家怎麼看待?
2. 貨車司機開車時猝死,撞死三人,怎麼判
涉嫌交通事故罪,死亡三人的話量刑較重
3. 嚇唬人被車撞死 司機需要負什麼刑事責任
如你若述,司機無責,若撞死人,最多承擔10%賠償,個人觀點。
4. 哈爾濱一越野車夜市連撞5人,1人遇難,司機需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不管是咱們騎車的還是開車的,在行駛的過程當中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別不能分心,一旦分心發生一些突發事故的時候,根本就來不及反應,就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
出門之前一定要本著一個信念,就是安安全全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在哈爾濱的一個街道,有一輛白色的越野車,突然失控了,而且失控的地帶還是在夜市人比較多的路段,而這一次這輛車失控也導致5個市民都受到傷害,其中還有一個人因為傷勢太過嚴重,不幸身亡了,人家的事情真的是讓人感到特別害怕,也特別的惋惜。
還有網友說自己的媽媽當時也是在這個事故現場的,當時看到這輛車特別瘋狂的橫沖直撞,這位網友的媽媽呀,就趕緊跑到了一家麵包店裡面,這才算躲過一劫。
這一次司機也將會受到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的,因為也是造成人員受傷甚至死亡肯定是要對他進行處罰,還要作出民事賠償。
5. 做朋友車,駕駛員開車撞死了人,我因為害怕就下車走了,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如果你只是乘客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機動車發生事故是需要車主和司機承擔責任的。
6. 海口越野車撞人致死車禍案引發關注,該案件最新進展如何
在2021年的8月9號海口市一個十字路口發生車禍事故,一輛越野車開車撞倒了正在騎共享單車的兩名女子,在把這兩名女子撞倒之後,當場逃逸,這件事故也導致一死一傷,而在事發六個多小時之後肇事司機才出現。原因是因為肇事司機剛領到駕照,一個月擔心自己的駕照被吊銷,才選擇逃逸,這也是讓人覺得非常的無語。
這件事情也告訴我們,在開車的時候一定要打起精神,千萬不要三心二意,不然的話就很有可能會發生意外,而且現在馬路上面人多車多,一不小心就會發生事故。
7. 司機被自己車撞死家屬索賠107萬,此案判決結果是什麼
2017年的某一天,有一個人駕駛著輕型的普通貨車到某個商場的停車場處,他停下車想要升道閘。但是,由於忘記拉手剎,車子往後溜車了。之後他跑到車後想要以一己之力阻止車輛溜車,結果被擠壓到停放在路邊的轎車左側,之後他受傷嚴重,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情到這里都是個悲劇,本來是個挺傷感的事情。之後投保的保險公司於交強險無責項下賠付11000元。事情本來就這樣應該就結束了,但是,魔幻的事情才開始了。2018年,死者家屬將路邊轎車車主和投保的保險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二者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07萬余元。
這個案件的判決結果是什麼呢?法院認定事故責任完全在身故人方,其他人沒有責任,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事實清楚,程序合法,責任劃分明確,應予採信。
車在路邊停,禍從天上來。有時候不知道什麼原因就變成了被告,好在法律是公正的,並沒有給這些胡攪蠻纏的人機會。
8. 哈爾濱一輛越野車連撞5人,致1人死亡,司機是否存在重大過失
其實關於這起交通事故,我個人覺得司機確實存在著一定的過失,因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造成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很有可能就是司機錯把油門當成了剎車。假如說是因為剎車失靈的話,那麼道路上應該會有一些剎車的痕跡,其次就是在事故發生之後,駕駛員也是特別的慌張。當然了,現在整個事件還在進一步的偵查當中,具體如何我們還得拭目以待。
這件事情其實給了我們很多人,一個警醒要知道交通事故猛如虎,而這些慘痛的教訓,我們必須要時刻牢記才行,在駕車的時候更是要格外的小心。其次就是自己的車輛一定要按時送到4S店去維修保養,這樣才能夠及時的發現車上的安全隱患,並且及時清除。平時在駕車的時候駕駛員也要養成好的駕駛習慣,上路之前一定要先觀察一下,駕駛之前一定要好好的檢查一下車輛,駕駛的時候也一定要嚴格的遵守交通法規。
9. 越野車惡意碾壓拖行致交警殉職,司機會被判什麼罪
從我們呱呱墜地開始,父母長輩以及老師都教導我們要遵紀守法,做一個有素質,有文明的公民。不管自己有多大的成就,我們都要學會怎麼去做人,與人為善。面對社會的險惡,我們都是秉著批判的態度,從中汲取教訓,讓自己變得更好。對於那些為社會盡職盡責的國家幹部、警務人員以及醫護人員,我們都抱以最大的敬意。但是近日在內蒙古通遼市發生一起影響惡劣的事件,造成一名交警失去生命。
一、交警遭碾壓這位石光宇同志在嚴查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行動時,碰到一輛黑色越野車在距離他和他的同事不到5米處時突然轉向加速,沖向他們。導致石光宇當下被車輛撞出幾米遠,面對這種情況,他的同事准備上前救他,但是沒想到嫌疑人卻又調頭沖回使得石光宇遭到二次碾壓拖行,最終不幸以身殉職。嫌疑人還手持短刀從車上跳下來,沖向人群,為了防止他的進一步動作,執勤民警成功將其制服。
10. 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司機開車撞死了一個人要負全責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發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