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車歸一方所有
⑴ 夫妻離婚房車備案了,現在房產判給一方所有,怎麼和開發商商量撤銷備案
把你們的離婚證復印一份 再附上一個說明 你們倆都簽字畫押 共同說明情況。
⑵ 新婚姻法婚後共同購買的房產在一方名下離婚後歸誰所有
新婚姻法婚後共同購買的房產在一方名下離婚後需平分房產。因為婚後購買房產屬於共同財產。
根據《新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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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婚姻法》
夫妻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處理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財產約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⑶ 離婚協議書上說明房產歸一方所有,可不可以把
可以,不過,還要看協議約定是不是合法以及是不是在雙方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
⑷ 離婚後 如果房子歸一方所有另一方是否還需要繼續承擔共同還貸
離婚後,如果房子歸一方所有,另一方是否還需要繼續承擔共同還貸,雙方可以就此達成一致協議而後執行。若是協議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執行。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⑸ 夫妻離婚後房產歸一方所有現在改成樓房了還有效嗎
夫妻離婚後,房產歸一方所有,現在即使改成樓房了,夫妻離婚時的協議依然有效,那麼房產仍然歸這一方所有。
離婚協議。
大家都知道離婚分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在協議離婚中,夫妻在離婚時會在離婚協議中作出一些約定,由於缺乏法律知識,有些約定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屬於無效約定,這類約定對當事人沒有法律約束力,所以當對方違反這類約定時,也無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一、離婚後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權是《婚姻法》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在不違反婚姻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二、再婚後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權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在不違反國家相關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與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與他人的協商行為而受到限制。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禁止生育條款,是對公民生育權的人為限制,違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權的法律規定。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
三、限定再婚後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
繼承權是被繼承人死亡後才開始的權利,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只能由被繼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繼承人以遺囑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因而,夫妻離婚時限定一方再婚後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違反法律規定。
四、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實為對子女的贈與。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涉及不動產的贈與,以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為准。因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贈與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後無法取得房屋產權。
五、約定子女撫育費至18周歲以後?
養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但該義務有時間限定,即在子女18周歲以前,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在子女18周歲以後,若子女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狀況出現,父母的法定義務即告解除。在子女18周歲以後,父母對子女的幫助屬於自願行為,沒有法律的強行性制約。滿18歲後求學等的墊付義務在法律上也存在爭議,一般也就支持到18歲了。此外,根據法律規定,即便是在子女18周歲以內,若父母一方經濟條件有限,生活困難,也可以要求降低撫育費的支付標准。
六、約定歸屬財產屬無權處分財產?
夫妻雙方只能對自己的財產進行處分,當然包括婚前和婚後的財產都可以在離婚協議中進行約定,但是不得處分別人的財產。很多時候,由於雙方缺乏法律常識,往往為了某種目的或者補償對方約定己方或對方父母等案外人的財產歸對方所有,由於對財產無權處分,因此,這樣的約定一般認定為無效。這里不涉及委託代理關系或者追認的問題。
四、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糾紛。今後若發現,誰經手誰負責,若因男方/女方對外借款導致男方/女方承擔責任的,可向對方全額追償。(註:該條款可能只對內部有效,不能對抗債權人,但依據本條款,承擔責任後可以向對方追償。現在債權人要證明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難度很大,一般都是認定為個人債務。所以這個條款的重要性沒有以前那麼大。)
五、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女方。鑒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10000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完畢。
七、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10000元給對方。
八、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記處備案。
⑹ 離婚時協議雙方都同意房車歸一方所有,但沒有辦過戶,協議還有效嗎還說時間太久就沒效了
協議還有效嗎?
如果 該協議是在辦理離婚手續時簽署,而且沒有惡意逃避債務等情況
那麼是有效的
還說時間太久就沒效了?
如果超過20年,恐怕會有問題
話說20年都過去, 那車還能開嗎?
⑺ 離婚,離婚協議寫明房子歸一方所有,怎麼辦
答復樓主:男方不可以單獨憑離婚協議去辦理房產的分割時過戶,如果是法院判決的,那是可以的。由於去確認是婚後共同財產的,簽署了離婚協議的情況下,可以持離婚協議和夫妻雙方共同到場,辦理離婚析產手續,費用比較少,不像買賣過戶那樣需要繳稅 如果另一方不到場,不簽署名字的,是不能辦理過戶的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