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車幾年報廢
A. 一般車多少年報廢
轎車報廢年限過去是十五年報廢,現已將私家車報廢行駛里程限制為60萬公里:
1、過去是15年的報廢,但目前,小轎車報廢已由報廢年限改為里程數報廢,最高的里程數達到60萬公里的進行強制報廢;
2、家用汽車報廢年限新規定在商務部正式頒布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取消了非經營性汽車行駛年限的規定,這種以淘汰年限代替公里數限制為標準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汽車的使用率;
3、自2013年5月1日起,按照新規定開始實施淘汰老舊車報廢,包括取消私家年限報廢,根據規定,小型和微型非運營乘用車、大型非運營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輛的使用壽命不受限制。
B. 汽車一般幾年強制報廢
不同的汽車類型強制報廢年限也不同,具體如下: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2)越野車幾年報廢擴展閱讀
《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六條 各市(州)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財政部門設立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聯合服務窗口(以下簡稱聯合服務窗口),受理、審核補貼資金申請。有條件的區(縣)也可設立聯合服務窗口。聯合服務窗口設置地點應當方便車主辦理補貼資金申請手續。
第十五條 財政部、商務部指導省級財政、商務主管部門對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監督管理。
各地財政、商務主管部門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對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實施、資金發放、信息統計上報等情況的跟蹤檢查和監督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和及時發放。
《查處涉牌涉證違法行為操作規程》中規定:
第三條 對於有拼裝或者報廢嫌疑的,檢查時應當按照行駛證上標注的廠牌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等內容與車輛進行核對,確認無違法行為的,立即放行;初步確認為拼裝或者報廢機動車的,應當製作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依法扣留車輛。
C. 越野車能使用多少年報廢
越野車一般報廢年限是滿15年,達到報廢年限後需繼續使用的,必須經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合格,10年開始一年倆檢。
D. 汽車一般幾年報廢
現在一般不強制報廢,但有以下情況的可以報廢:
1、車輛嚴重損壞或車輛的安全性能不良,無法修復。
2、淘汰車輛,沒有配件來源的車型。汽車年限過長,耗油量超過出廠規定15%。
3、經過多次修理和調整,安全性能仍然不能達到標准。
4、再有一種車輛是排氣標准不合乎標準的。
但19座以下的車輛和計程車以及輕微貨運車輛除外。
如果性能等符合規定的車輛,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延緩報廢年限,但必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定,並出具證明,才能上道行駛。而延長期限不會超過規定標准年限的一半時間。
1、輕型、中型載貨汽車車輛性能符合相關規定,使用年限可以辦理延期,但延期時間也不能超過5年。
2、計程車輛8年、旅遊載客用的車輛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符合標準的延長期限也不能超過10年。
3、營運車輛轉變車非營運車輛;或者非營運車輛過戶成營運車輛後,所有車輛一律按照營運車輛規定的標准期限報廢。
E. 汽車多少年報廢
單位車輛的報廢年限可以參照下列法律規定執行: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五條規定: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_
F. 汽車一般可以開多少年才報廢
汽車根據車型不同報廢年限也不同,具體如下: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中規定:
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6)越野車幾年報廢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三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扣留的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後,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第六十五條撤銷機動車登記或者機動車駕駛許可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製作撤銷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二)將收繳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以及撤銷決定書轉至機動車登記地或者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予以注銷;
(三)無法收繳的,公告作廢。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准。
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第二十一條 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准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G. 汽車一般多少年就到報廢期了啊
根據新規定,已注冊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滿後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將被強制報廢。新規實施後,一些車齡較長,但是性能不錯的二手車價格將會有所提升。這也會直接導致二手車市場價格的上漲。
非營運的小型汽車在使用的前六年需要兩年檢測一次,第七年到第十五年要求一年一次。與私家車6年檢車一次,是否沖突。十五年之後需要半年檢測一次。也就是說 一輛全新的小車在連續三次(六年時間)未進行或者未通過年檢。而購買了超過十五年的舊車, 連續三個檢測周期(一年半時間)未獲得合格標志就將強制報廢。
H. 汽車一般多少年報廢
汽車的使用年限有多長
autozj.zjol.com.cn 2003年12月30日 鋒線汽車
近日有漢中讀者問,我有一輛已開了8年的家用7座麵包車想轉讓,有人說使用年限是15年,也有人說是8年或10年,不知道國家法定標準是多少年?
記者采訪了西安市車管所有關負責人,他說這位讀者問的是汽車使用年限問題。根據經貿委等五部委聯合發布的《汽車報廢標准》(國經貿經?1997?456號)文件精神,汽車使用年限因營運、非營運及行駛里程而有所不同。
從年限看,非營運的9座以下汽車正常使用年限為15年,如上面讀者詢問的私家汽車就屬於這種類型。
非營運9座以上汽車、旅遊客車、貨車的使用年限為10年。
微型貨車(含越野型)、帶拖掛的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出租小轎車(排量1.0升以上)的使用年限為8年。
排氣量小於1升的出租小轎車使用年限為6年;輕型出租汽車、7座(含7座)以下的旅行出租汽車使用年限為5年。
從行駛里程看,轎車、特大、大、中、輕、微型客車(含越野型)累計行駛50萬公里,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公里,必須報廢。重、中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累計行駛40萬公里,輕、微型貨車(含越野型)、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公里,必須報廢。
現在再看上面那位讀者的問題,他的車平常只是家用,沒有營運,目前使用了8年,按規定還可以開7年,所以是可以按市場價正常轉讓的。
另外,車管所這位負責人說,達到報廢年限後,車主還想繼續使用的,非營運的9座以下私人或單位的汽車不需要特別審批,其他車輛都必須要報車管所審批,而且必須要增加年審次數。若連續三次審驗不合格,車管所對該車的行駛證、牌照予以注銷。例如家用轎車滿15年,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兩次。達到20年時,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貨車、客車10年使用期滿後,再延期最長不能超過10年。出租汽車營運滿8年後,最多再延長4年,就不能再延期。
I. 一般汽車多久報廢
非營運的微型、小型汽車都是沒有使用年限的,行駛到60萬公里才會強制報廢。
每輛車從買回來就有自己的報廢年限,是國家交通部門指定出的一項制度,即汽車在使用期間,按照車座的數量與使用時期規定的安檢制度。
我國的私家車報廢年限已經取消了,行駛到60萬公里才會強制報廢。這個政策相對於把愛車保護的很好的私家車車主相對還說還是很合理的。
家用5座轎車和7座的SUV,非營運的微型、小型汽車都是沒有使用年限的。但在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國家就會引導報廢。
若車輛年限超過15年的,每6個月需要檢驗1次,若不能通過檢驗就會強制報廢。
計程車:使用8年就會強制報廢了。
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便強制報廢。
重、中、輕型載貨汽車、皮卡以及半掛牽引車:都是使用15年強制報廢。
(9)越野車幾年報廢擴展閱讀:
報廢流程如下:
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准,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
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
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並照相。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
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並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參考資料:網路_車輛報廢年限
J. 越野車的使用年限是多少開多少年就報廢了
汽車的使用年限有多長
autozj.zjol.com.cn 2003年12月30日 鋒線汽車
近日有漢中讀者問,我有一輛已開了8年的家用7座麵包車想轉讓,有人說使用年限是15年,也有人說是8年或10年,不知道國家法定標準是多少年?
記者采訪了西安市車管所有關負責人,他說這位讀者問的是汽車使用年限問題。根據經貿委等五部委聯合發布的《汽車報廢標准》(國經貿經